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死后,这些诱奸者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这种诱奸不仅是一种大不敬,而且是一种恶毒行为。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外在状态,他们比很多人都要举止优雅、言谈礼貌。该状态过后,他们被带入其生命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内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淫欲得以释放,开始它的表演。他们先被带到发誓贞洁的女人面前。与她们在一起时,其恶毒的欲望被测试,以确保他们受审判之前被证明有罪。当他们发觉这些女人的贞洁时,他们的骗术就开始上演,耍弄花招。不过,由于这一切没有奏效,他们只好徒然离开她们。
后来,他们被带到真正纯真的女人面前。当他们试图故伎重演时,被赋予能力的女人们就狠狠惩罚他们。她们在这些人的手、脚和脖子上施加沉重的麻木感,最后使他们感到一种昏厥。就在他们遭受这一切时,这些女人逃离了。此后,一条通往一帮妓女的路向他们打开,这些妓女已学会如何娴熟地伪装纯真。她们首先在同伴中将他们嘲笑一番,最后在得到各种承诺后,允许他们强奸自己。
这样的场景几次三番之后,第三个时期,就是审判的时期就到来了。然后,他们被定罪,沉了下去,聚集到一个地狱的同类那里,该地狱在北部地区。在那里,从远处看,他们就像黄鼠狼。但他们若深深迷恋欺骗,就会由此被带到骗子的地狱,该地狱在西部地区后面的深处。在这个地狱,从远处看,他们就像各种蛇;他们当中最狡诈的,则像毒蛇。但当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时,在我看来,他们似乎有一种病态黄,长着一张粉白的脸。他们因纯粹是欲望,故不喜欢说话;即便说话,也是发出各种杂音,并且除了同伴外,没有人明白。他们一坐下或站起来,就突然变得不可见了,而是像幽灵一样在洞穴中飞来飞去。因为这时他们陷入幻想,这幻想看似飞舞。飞舞过后,他们就停下来休息。就在这时,令人惊讶的事发生了,他们竟然不认识彼此。这是因为他们陷入欺骗,而欺骗不相信别人,于是便退回来。他们一感觉到从婚姻之爱发出的任何东西,就逃进地下室躲起来。他们也没有两性情爱,完全丧失性能力。他们被称为地狱妖怪。
356.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这在前面已说明(343-348节),如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谁都能从圣言获取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取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将信植入在自己里面。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非人能为自己获取信,圣言中有关信的所有要求一点用处也没有。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6;6:40)。我们还读到:耶稣要差保惠师(圣灵)来,祂要叫世人为罪责备自己,因他们不信祂,以及前面所引用的其它经文(337,338节)。另外,使徒们宣讲信,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如果人真的象带有活动关节的雕像那样站在那里,双手下垂,只等着神作用于他,那所有这些经文有什么用?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肢体不能使自己去接受信,反而会从内趋向与信无关之物。因为在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的部分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是这样教导的:在良善方面,人已全然败坏和麻木不仁,以致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丝毫属灵的力量存留在人的本性中,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它到来时把握住它,能自行或凭自己的努力接受恩典;使他能在属灵的问题上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实施、行动、运作或配合,或专注于恩典,亦或完全或部分或有一点点凭自己为转变做点什么。人在关乎灵魂救赎的属灵问题上,就象化为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象无生命的木、石那样不能运用自己的眼睛、嘴巴,或任何其它感官。然而,人有移动,即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还能参加公众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这些信条出自福音教会的一本书(656,658,661,662,663,671,672,673页),书名是《协和信条》,1756年出版于莱比锡。牧师任职时,就凭着这本书宣誓,并发誓捍卫这一信仰。改革宗教会有类似的信。但是,凡具有理性和宗教信仰之人,谁不对这些观点报以嘘声、斥为荒谬可笑?他会说:“既然如此,那圣言有什么用?还要宗教信仰、牧师、讲道干什么?这和毫无意义的空洞噪音有什么两样?”去跟某个具有判断力的无宗教信仰之人说,你想要他皈依,说在皈依和信仰方面他得象这个样子,他岂不会将基督徒看成一个空洞的容器?因为拿走人凭自己相信的能力,他能还做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会在自由选择那一章更清楚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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