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死后,这些诱奸者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这种诱奸不仅是一种大不敬,而且是一种恶毒行为。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外在状态,他们比很多人都要举止优雅、言谈礼貌。该状态过后,他们被带入其生命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内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淫欲得以释放,开始它的表演。他们先被带到发誓贞洁的女人面前。与她们在一起时,其恶毒的欲望被测试,以确保他们受审判之前被证明有罪。当他们发觉这些女人的贞洁时,他们的骗术就开始上演,耍弄花招。不过,由于这一切没有奏效,他们只好徒然离开她们。
后来,他们被带到真正纯真的女人面前。当他们试图故伎重演时,被赋予能力的女人们就狠狠惩罚他们。她们在这些人的手、脚和脖子上施加沉重的麻木感,最后使他们感到一种昏厥。就在他们遭受这一切时,这些女人逃离了。此后,一条通往一帮妓女的路向他们打开,这些妓女已学会如何娴熟地伪装纯真。她们首先在同伴中将他们嘲笑一番,最后在得到各种承诺后,允许他们强奸自己。
这样的场景几次三番之后,第三个时期,就是审判的时期就到来了。然后,他们被定罪,沉了下去,聚集到一个地狱的同类那里,该地狱在北部地区。在那里,从远处看,他们就像黄鼠狼。但他们若深深迷恋欺骗,就会由此被带到骗子的地狱,该地狱在西部地区后面的深处。在这个地狱,从远处看,他们就像各种蛇;他们当中最狡诈的,则像毒蛇。但当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时,在我看来,他们似乎有一种病态黄,长着一张粉白的脸。他们因纯粹是欲望,故不喜欢说话;即便说话,也是发出各种杂音,并且除了同伴外,没有人明白。他们一坐下或站起来,就突然变得不可见了,而是像幽灵一样在洞穴中飞来飞去。因为这时他们陷入幻想,这幻想看似飞舞。飞舞过后,他们就停下来休息。就在这时,令人惊讶的事发生了,他们竟然不认识彼此。这是因为他们陷入欺骗,而欺骗不相信别人,于是便退回来。他们一感觉到从婚姻之爱发出的任何东西,就逃进地下室躲起来。他们也没有两性情爱,完全丧失性能力。他们被称为地狱妖怪。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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