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13

第25章 诱奸纯真

第25章 诱奸纯真者的淫欲

513.诱奸纯真者的淫欲既不是奸污处女的淫欲,也不是强奸的淫欲,而是一种独树一帜的淫欲,尤其存在于骗子中间。在他们眼里,纯真的女人是那些视淫乱的邪恶为大罪,因而献身于贞洁、同时献身于虔诚的人。他们对这些女人充满渴望。在天主教国家,她们就是修女。他们认为这些修女比所有人都具有虔诚的纯真,故视她们为满足其淫欲的珍馐美味。为了勾引这类女人,他们首先欺骗,并为此想出一些诡计,然后将其变成自己秉性的一部分,以便能付诸实施,而不会因羞耻退缩,仿佛他们很自然。他们的诡计主要是伪装纯真、爱情、仁爱、贞洁和虔诚。他们利用这些和其它狡猾手段获得童贞女的内在友谊,进而获得她们的爱情。然后,他们通过各种劝诱和暗示,将这爱情从属灵的变成属世的,再后来则通过身体层面的刺激将其变成肉欲。这时,他们就能随心所欲地占有她们了。一旦得手,他们会由衷欢喜,并嘲笑、蔑视他们所侵犯的这些女人。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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