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5章 诱奸纯真者的淫欲
513.诱奸纯真者的淫欲既不是奸污处女的淫欲,也不是强奸的淫欲,而是一种独树一帜的淫欲,尤其存在于骗子中间。在他们眼里,纯真的女人是那些视淫乱的邪恶为大罪,因而献身于贞洁、同时献身于虔诚的人。他们对这些女人充满渴望。在天主教国家,她们就是修女。他们认为这些修女比所有人都具有虔诚的纯真,故视她们为满足其淫欲的珍馐美味。为了勾引这类女人,他们首先欺骗,并为此想出一些诡计,然后将其变成自己秉性的一部分,以便能付诸实施,而不会因羞耻退缩,仿佛他们很自然。他们的诡计主要是伪装纯真、爱情、仁爱、贞洁和虔诚。他们利用这些和其它狡猾手段获得童贞女的内在友谊,进而获得她们的爱情。然后,他们通过各种劝诱和暗示,将这爱情从属灵的变成属世的,再后来则通过身体层面的刺激将其变成肉欲。这时,他们就能随心所欲地占有她们了。一旦得手,他们会由衷欢喜,并嘲笑、蔑视他们所侵犯的这些女人。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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