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5章 诱奸纯真者的淫欲
513.诱奸纯真者的淫欲既不是奸污处女的淫欲,也不是强奸的淫欲,而是一种独树一帜的淫欲,尤其存在于骗子中间。在他们眼里,纯真的女人是那些视淫乱的邪恶为大罪,因而献身于贞洁、同时献身于虔诚的人。他们对这些女人充满渴望。在天主教国家,她们就是修女。他们认为这些修女比所有人都具有虔诚的纯真,故视她们为满足其淫欲的珍馐美味。为了勾引这类女人,他们首先欺骗,并为此想出一些诡计,然后将其变成自己秉性的一部分,以便能付诸实施,而不会因羞耻退缩,仿佛他们很自然。他们的诡计主要是伪装纯真、爱情、仁爱、贞洁和虔诚。他们利用这些和其它狡猾手段获得童贞女的内在友谊,进而获得她们的爱情。然后,他们通过各种劝诱和暗示,将这爱情从属灵的变成属世的,再后来则通过身体层面的刺激将其变成肉欲。这时,他们就能随心所欲地占有她们了。一旦得手,他们会由衷欢喜,并嘲笑、蔑视他们所侵犯的这些女人。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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