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2.他们死后的命运是这样:此时,这些强奸犯自动与那些拥有受限的两性情爱之人分离,彻底远离那些享有婚姻之爱的人,从而远离天堂。后来,他们被送往最狡猾的妓女那里;这些妓女不仅通过劝服,还通过精湛的演技进行伪装,把自己表现得仿佛她们是贞洁的化身。她们能轻而易举地辨别出哪些是陷入这种淫欲的男人。她们会当着他们的面谈论贞洁及其珍贵;当有强奸犯靠近并触摸她们时,她们会怒不可遏,像被吓坏了那样躲进一个有长沙发或床的房间;躺下时轻轻把门虚掩上。她们从这个位置利用自己的技能将强奸犯挑逗得欲火难耐,并冲进去侵犯她们。当他如此行时,这个妓女会坐起来,开始与强奸犯搏斗,拳打脚踢,用手和指甲划破他的脸,撕扯他的衣服,向她的妓女同伴疯狂叫喊,仿佛呼求仆人的帮助,并打开窗户向外呼喊:“小偷,强盗,杀人犯!”当强奸犯即将强奸她时,她会哭哭啼啼。事后,她扑倒在地,嚎叫哭喊:“无耻啊!”然后,以严厉的语气威胁这个强奸犯说,除非他为自己的强奸行为付出一大笔赔偿金,否则,她就下手毁灭他。当他们上演这类戏剧化的爱情场景时,从远处看,他们就跟猫在交配前互相打斗、跑来跑去、吼叫哀嚎一模一样。
经过一系列下流的比赛后,他们被带出来,转到一个洞穴,在那里被迫工作。不过,他们因驱散了作为人类生命瑰宝的婚姻原则而散发出一种臭味,于是被流放到西部地区的边界。隔一段距离看,他们形销骨立,仿佛皮包骨头;从远处看,就像黑豹。我被允许更近地观察他们,惊讶地发现其中有些人居然手里拿着书在读。我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在世时大量谈论教会的属灵事物,却以自己的通奸,甚至上述极端行为玷污它们;这就是这种淫欲与对属灵婚姻的侵犯的对应。不过,要知道,陷入这种淫欲的人很少。可以肯定的是,女人会不断反抗,因为糟蹋她们的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并且她们的反抗会助长这种淫欲。不过,这种反抗并非出于被强奸的欲望。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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