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12

512.他们死后的命

512.他们死后的命运是这样:此时,这些强奸犯自动与那些拥有受限的两性情爱之人分离,彻底远离那些享有婚姻之爱的人,从而远离天堂。后来,他们被送往最狡猾的妓女那里;这些妓女不仅通过劝服,还通过精湛的演技进行伪装,把自己表现得仿佛她们是贞洁的化身。她们能轻而易举地辨别出哪些是陷入这种淫欲的男人。她们会当着他们的面谈论贞洁及其珍贵;当有强奸犯靠近并触摸她们时,她们会怒不可遏,像被吓坏了那样躲进一个有长沙发或床的房间;躺下时轻轻把门虚掩上。她们从这个位置利用自己的技能将强奸犯挑逗得欲火难耐,并冲进去侵犯她们。当他如此行时,这个妓女会坐起来,开始与强奸犯搏斗,拳打脚踢,用手和指甲划破他的脸,撕扯他的衣服,向她的妓女同伴疯狂叫喊,仿佛呼求仆人的帮助,并打开窗户向外呼喊:“小偷,强盗,杀人犯!”当强奸犯即将强奸她时,她会哭哭啼啼。事后,她扑倒在地,嚎叫哭喊:“无耻啊!”然后,以严厉的语气威胁这个强奸犯说,除非他为自己的强奸行为付出一大笔赔偿金,否则,她就下手毁灭他。当他们上演这类戏剧化的爱情场景时,从远处看,他们就跟猫在交配前互相打斗、跑来跑去、吼叫哀嚎一模一样。

经过一系列下流的比赛后,他们被带出来,转到一个洞穴,在那里被迫工作。不过,他们因驱散了作为人类生命瑰宝的婚姻原则而散发出一种臭味,于是被流放到西部地区的边界。隔一段距离看,他们形销骨立,仿佛皮包骨头;从远处看,就像黑豹。我被允许更近地观察他们,惊讶地发现其中有些人居然手里拿着书在读。我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在世时大量谈论教会的属灵事物,却以自己的通奸,甚至上述极端行为玷污它们;这就是这种淫欲与对属灵婚姻的侵犯的对应。不过,要知道,陷入这种淫欲的人很少。可以肯定的是,女人会不断反抗,因为糟蹋她们的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并且她们的反抗会助长这种淫欲。不过,这种反抗并非出于被强奸的欲望。


真实的基督教 #338

338.使徒们的信无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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