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12

512.他们死后的命

512.他们死后的命运是这样:此时,这些强奸犯自动与那些拥有受限的两性情爱之人分离,彻底远离那些享有婚姻之爱的人,从而远离天堂。后来,他们被送往最狡猾的妓女那里;这些妓女不仅通过劝服,还通过精湛的演技进行伪装,把自己表现得仿佛她们是贞洁的化身。她们能轻而易举地辨别出哪些是陷入这种淫欲的男人。她们会当着他们的面谈论贞洁及其珍贵;当有强奸犯靠近并触摸她们时,她们会怒不可遏,像被吓坏了那样躲进一个有长沙发或床的房间;躺下时轻轻把门虚掩上。她们从这个位置利用自己的技能将强奸犯挑逗得欲火难耐,并冲进去侵犯她们。当他如此行时,这个妓女会坐起来,开始与强奸犯搏斗,拳打脚踢,用手和指甲划破他的脸,撕扯他的衣服,向她的妓女同伴疯狂叫喊,仿佛呼求仆人的帮助,并打开窗户向外呼喊:“小偷,强盗,杀人犯!”当强奸犯即将强奸她时,她会哭哭啼啼。事后,她扑倒在地,嚎叫哭喊:“无耻啊!”然后,以严厉的语气威胁这个强奸犯说,除非他为自己的强奸行为付出一大笔赔偿金,否则,她就下手毁灭他。当他们上演这类戏剧化的爱情场景时,从远处看,他们就跟猫在交配前互相打斗、跑来跑去、吼叫哀嚎一模一样。

经过一系列下流的比赛后,他们被带出来,转到一个洞穴,在那里被迫工作。不过,他们因驱散了作为人类生命瑰宝的婚姻原则而散发出一种臭味,于是被流放到西部地区的边界。隔一段距离看,他们形销骨立,仿佛皮包骨头;从远处看,就像黑豹。我被允许更近地观察他们,惊讶地发现其中有些人居然手里拿着书在读。我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在世时大量谈论教会的属灵事物,却以自己的通奸,甚至上述极端行为玷污它们;这就是这种淫欲与对属灵婚姻的侵犯的对应。不过,要知道,陷入这种淫欲的人很少。可以肯定的是,女人会不断反抗,因为糟蹋她们的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并且她们的反抗会助长这种淫欲。不过,这种反抗并非出于被强奸的欲望。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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