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11

第24章 强奸的淫欲

第24章 强奸的淫欲

511.强奸的淫欲不是指奸污处女的淫欲。后一种淫欲是对贞操的强奸,但只要对方同意,就不是对处女的强奸。而此处所说的强奸的淫欲会因同意而退缩,因拒绝而加剧。它是强奸完全拒绝、激烈反抗的女人的一种强烈性欲,无论这个女人是处女、寡妇还是妻子。这些男人就像土匪或海盗,以抢劫和掠夺为快乐,而不是以礼物或合法获得的东西为快乐。他们还像犯罪分子,只热衷于非法、违禁之物,唾弃合法、许可之物。这些强奸犯完全憎恶同意,并因抵抗而变得火热。如果他们看不到有内在的抵抗,其淫欲的激情就立刻熄灭,如同被水浇灭的火。众所周知,就爱情最表层的效果而言,妻子不会自动顺从丈夫的意志,而是会出于谨慎进行抵抗,仿佛抵抗强奸,以此驱散丈夫的冷淡;这种冷淡是由不断许可,以及对这些事的淫秽思想产生的。这些抵抗尽管会点燃丈夫,但并不是这种淫欲的原因,仅仅是它的开始。它的原因在于,当婚姻之爱,以及淫乱之爱通过他们的运用而变得不再新鲜时,为使它们得以恢复,它们必须通过完全抵抗而被点燃。如此开始的淫欲后来继续增长,并且随着增长,它鄙视并突破两性情爱的一切限制,从而放逐自己。然后,它从一种淫荡、身体和肉欲之爱,变成一种软骨和骨质的爱,并由于享有敏锐感受力的骨膜而变得灵敏。然而,这种淫欲很少见,只存在于那些步入婚姻后沉溺于淫行,直到这些行为丧失吸引力的人当中。除了这种淫欲的属世原因外,它还有一个属灵的原因,对此,下文会有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62

62.必须记住的是,

62.必须记住的是,对对立物的感知不同于对相关物的感知,因为对立物是在外面的事物,并反对在里面的事物。当一个事物完全不复存在,努力反对它的另一个事物产生时,一种对立就出现了,如当一个轮子反对另一个轮子,或一股水流反对另一股水流时。但相关物属于对许多各种不同的部分按和谐一致的秩序所进行的排列,就像女王项链或胸饰上各种颜色的宝石,或像花环中排列的赏心悦目的五彩花朵。因此,对立双方的每一方都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良善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邪恶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真理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虚假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彼此相关的事物既存在于天堂,也存在于地狱,但地狱里彼此相关的事物都与天堂里彼此相关的事物对立。由于神出于祂所在的秩序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天堂里的一切相关物,并由此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地狱里一切对立的相关物(这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所以很明显,神在地狱和天堂都是全知,对世人也是全知。因此,祂出于祂所处的,本质上就是祂自己的良善和真理来感知、看到和意识到他们的邪恶和虚假。因为我们读到: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地狱下榻,你也在那里。(诗篇139:8)

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地狱,我的手必从那里把他们揪出来。(阿摩司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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