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4章 强奸的淫欲
511.强奸的淫欲不是指奸污处女的淫欲。后一种淫欲是对贞操的强奸,但只要对方同意,就不是对处女的强奸。而此处所说的强奸的淫欲会因同意而退缩,因拒绝而加剧。它是强奸完全拒绝、激烈反抗的女人的一种强烈性欲,无论这个女人是处女、寡妇还是妻子。这些男人就像土匪或海盗,以抢劫和掠夺为快乐,而不是以礼物或合法获得的东西为快乐。他们还像犯罪分子,只热衷于非法、违禁之物,唾弃合法、许可之物。这些强奸犯完全憎恶同意,并因抵抗而变得火热。如果他们看不到有内在的抵抗,其淫欲的激情就立刻熄灭,如同被水浇灭的火。众所周知,就爱情最表层的效果而言,妻子不会自动顺从丈夫的意志,而是会出于谨慎进行抵抗,仿佛抵抗强奸,以此驱散丈夫的冷淡;这种冷淡是由不断许可,以及对这些事的淫秽思想产生的。这些抵抗尽管会点燃丈夫,但并不是这种淫欲的原因,仅仅是它的开始。它的原因在于,当婚姻之爱,以及淫乱之爱通过他们的运用而变得不再新鲜时,为使它们得以恢复,它们必须通过完全抵抗而被点燃。如此开始的淫欲后来继续增长,并且随着增长,它鄙视并突破两性情爱的一切限制,从而放逐自己。然后,它从一种淫荡、身体和肉欲之爱,变成一种软骨和骨质的爱,并由于享有敏锐感受力的骨膜而变得灵敏。然而,这种淫欲很少见,只存在于那些步入婚姻后沉溺于淫行,直到这些行为丧失吸引力的人当中。除了这种淫欲的属世原因外,它还有一个属灵的原因,对此,下文会有说明。
6. (1)在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祂是一。整本圣经都教导有一位神,因为圣经的至内在内容只是神,也就是说,只是从祂发出的神性;事实上,圣经是神口授的;而从神发出的,只能是为神或祂自己、被称为神性之物;这存在于圣经的至内在意义或内容中。然而,在这些至内层之下并源于它们的衍生物中,或说在其源于至内层,但在较低层面上的较低形式或外在形式中,圣经适合天使和世人的感知或理解。神性同样在这些衍生物或形式中,只是在另一种形式中;在这种情况下,神性被称为属天、属灵和属世神性。这些只是神的面纱;因为神自己,就是诸如祂在圣言至内层中的样子,是不能被任何生物看到的。因为当摩西恳求看到耶和华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没有人能看到神而存活。这同样适用于圣言的至内层,在那里,神就在祂的真正存在和本质中。
尽管如此,形成至内层,并被那些适合天使和世人感知的事物遮盖的神性,仍像穿透水晶的光一样发出,只是这光照着人要么从神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为自己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而看起来各不相同。在每一个从神那里形成自己的心智状态的人面前,圣经就像一面镜子,他在其中看到神;只是各人以各人的方式看到神。这面镜子由人从圣言中所学到,并通过照之生活而吸收的真理构成。由此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圣经是神的充满。
圣经不仅教导有一位神,还教导神是一,这一点从如前所述,构成这面镜子的真理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使人不可能想到一位以外的神。因此,凡理性从圣言中吸收了某种神圣的人,都貌似凭自己知道,神是一,并将谈论数位神视为一种疯狂。天使们无法张嘴说出“诸神”这个词,因为他们所生活的天堂大气会抵制或反对它。圣经不仅如我所说的普遍地,还以许多具体经文教导,神是一,如以下经文;申命记: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申命记6:4; 马可福音12:29)
以赛亚书:
神真在你们中间,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又:
我不是耶和华吗?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21)
何西阿书:
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认别的神。(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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