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⑷这些人死后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他们丢失了生命的至内层。每个人生命的卓越都取决于他的婚姻之爱,因为这生命与妻子的生命联结,并凭这联结提升自己。但对这些男人来说,婚姻之爱已荡然无存,生命的至内层也因此荡然无存,所以他们死后的命运是悲惨的。在度过他们外在的一段时期,就是使他们言谈理性、举止文明的时期后,他们被带入自己的内在,这时便被带入他们在世时所体验的那种淫欲及其快乐,并且级别也是一样的。事实上,死后,每个人都被带入他为自己所吸收的生命状态,好叫他从中被引离出来。没有人能从自己的邪恶被引离出来,除非他先被带入其中。否则,邪恶就会隐藏起来,并玷污心智的内层,像瘟疫一样蔓延,最终冲破阻挠,摧毁外在或身体层面。为此,在地狱边缘的那些声名狼藉的妓院会向他们打开,他们在那里寻找给他们机会放纵各种淫欲的妓女。不过,他们只被准许一天与一个妓女在一起,被禁止一天享有数个,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后来,当接受检查,被发现这种淫欲如此根深蒂固,以致他们无法从中被引离时,他们就被带到一个地方,就在指定给他们的地狱正上方。他们在那里觉得自己昏倒了,但在其他人看来,他们仿佛仰面栽下去。事实上,是他们背部下面的地面裂开了,他们被吞没了,并沉到其同类所在的地狱。他们就这样聚集到自己人那里。我蒙允许在那里看到他们,还与他们对话。他们在自己人当中显得人模人样,这种特殊优待被准许是为了防止他们吓坏自己的同伴。但稍微远一点,他们看上去脸色苍白,好像脸上除了皮肤外什么也没有。这是因为他们里面没有属灵的生命,而每个人都是照着植入他的婚姻原则而拥有这属灵的生命。
他们说的话枯燥乏味,令人沮丧;他们饥饿时会发出呻吟声,他们的呻吟听上去就像一种奇特的嗡嗡声。他们衣衫褴褛,裤子提到腹部以上直到胸部周围,因为他们没有腰,其脚踝从肚子最底部开始。这是因为人的腰部对应于婚姻之爱,而他们没有这爱。他们说,由于性无能,他们憎恶异性。然而,他们在自己人当中仍能仿佛出于理性推理各种话题;不过,他们因是皮肤生物,故出于感官谬误推理。这个地狱在朝向北方的西部地区。从远处看,他们既不像人,也不像怪物,而是像果冻。然而,要知道,那些完全沉浸于这种淫欲,以致撕碎并毁灭自己里面的人类婚姻原则的人,就会变成这样的人。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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