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⑺夫妻彼此间会享有和在世时一样的亲密关系,只是更快乐、更幸福,但不会生育孩子,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生育,也就是爱和智慧的生育。夫妻会享有和在世时一样的亲密关系,因为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而结合的倾向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在两性当中。而且,在人里面,这种倾向是一种灵的倾向,并由此成为一种身体的倾向。所以,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时,这种相互倾向会保留下来。不过,只有他们享有同样的亲密关系,这才有可能。死后,人还是以前那个人,无论男性女性,都一无所缺。他们还是一样的形体,一样的情感和思维。由此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还有一样的亲密关系。婚姻之爱既是贞洁、纯粹和神圣的,他们的亲密关系又怎会不丰满而完整呢?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44节的记事。到那时,他们的亲密关系更快乐、更幸福,因为当人成为灵后,这爱会变得更内在,更纯粹,因而更能被感知到。每种快乐皆照着人对它的感知而增长,甚至增长到一定程度时,人能在爱的快乐中发觉爱的祝福。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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