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⑺夫妻彼此间会享有和在世时一样的亲密关系,只是更快乐、更幸福,但不会生育孩子,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生育,也就是爱和智慧的生育。夫妻会享有和在世时一样的亲密关系,因为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而结合的倾向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在两性当中。而且,在人里面,这种倾向是一种灵的倾向,并由此成为一种身体的倾向。所以,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时,这种相互倾向会保留下来。不过,只有他们享有同样的亲密关系,这才有可能。死后,人还是以前那个人,无论男性女性,都一无所缺。他们还是一样的形体,一样的情感和思维。由此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还有一样的亲密关系。婚姻之爱既是贞洁、纯粹和神圣的,他们的亲密关系又怎会不丰满而完整呢?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44节的记事。到那时,他们的亲密关系更快乐、更幸福,因为当人成为灵后,这爱会变得更内在,更纯粹,因而更能被感知到。每种快乐皆照着人对它的感知而增长,甚至增长到一定程度时,人能在爱的快乐中发觉爱的祝福。
410.由于仁爱本身居于内在人,是善愿的居所,并通过内在人居于外在人,是善行的居所,故可知,被爱的是内在人,外在人由此而被爱。还可知,人当因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才是本质上的邻舍。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人若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位管家或仆人来,他岂不会考查他的内在人,选出忠诚可靠的那一位,并为此而爱他吗?同样,一个国王或长官会从三、四个候选人中选出能胜任职务的人,而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外表如何,也无论他的言行如何。
既然人人都是邻舍,而人又具有无限的多样性,每个人当根据自己的良善而被爱,那么显然,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等级之分。由于当爱主高于一切,故可知,对邻之爱的等级是按照对主之爱来划分的;换句话说,按照他自身所拥有的主或来自主之物的多少来划分,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度量,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不过,由于这些等级存在于内在人,而内在人在世上很难被察觉,所以只要照着所知道的等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等级可被清楚觉察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属灵的气场,该气场能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世时,属灵的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被包裹在这人所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等级之分,这明显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看出来:撒玛利亚人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路人,然而祭司和利未人看到后却走开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得到的答复是:“那个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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