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9.⑶这种淫欲会彻底摧毁人的婚姻之爱。这是因为它与婚姻之爱完全对立,对立到不但撕裂它,而且可以说,还要将它碾成粉末,从而毁灭它的地步。因为婚姻之爱只衷情于一个异性,但这种淫欲不会停留在一个异性身上,而是一个小时或一天后,对她的冷就和之前对她的热一样强烈。由于这种冷淡是一种憎恶,所以这种憎恶会因着被迫同居和共同生活而与日俱增,直到变得恶心;婚姻之爱就这样被耗尽,以致它荡然无存。由此可见,这种淫欲对于婚姻之爱是致命的;由于婚姻之爱构成一个人生命的至内层,所以它对于他的生命也是致命的;而且因着连续中断和关闭心智内层,这种淫欲最终被禁锢在皮肤上,以致它纯粹是一个陷阱。然而,理解力,也就是理性,仍旧保留。
359.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约翰福音15:5)
然而,务必要明白,这句话意思是说:人凭自己的努力只能获得属世之信,属世之信坚信某事如此,是因为权威人士就是这么宣称的。他也只能获得属世之仁,属世之仁就是为了某种回报而努力施予恩惠。这种信与仁包含人的自我,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尽管如此,藉着这种信与仁,人仍能预备自己成为主的容器;人越是预备自己,主就越进入,并使他的属世之信变成属灵的,同样使他的属世之仁也变成属灵的,从而使这二者复活。当人靠近作为天地之神的主时,这一切就会成就。因为人被造为神的形象,所以他被造为神的居所。故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必爱他,并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还有: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人以属世的方式预备自己接受主,主就会进去,并使人内在的一切变成属灵的,从而赋予它们生命。而另一方面,人越不预备自己,就越将主从自己那里推开,并凭他的自我行事;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里面都没有真正的生命。不过,只有等到论述仁爱(392-462)和自由选择(463-508)的章节时,这些要点才以呈现在更清晰的光明中;而再到后面有关改造和重生的章节(571-625),它们会变得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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