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9.⑶这种淫欲会彻底摧毁人的婚姻之爱。这是因为它与婚姻之爱完全对立,对立到不但撕裂它,而且可以说,还要将它碾成粉末,从而毁灭它的地步。因为婚姻之爱只衷情于一个异性,但这种淫欲不会停留在一个异性身上,而是一个小时或一天后,对她的冷就和之前对她的热一样强烈。由于这种冷淡是一种憎恶,所以这种憎恶会因着被迫同居和共同生活而与日俱增,直到变得恶心;婚姻之爱就这样被耗尽,以致它荡然无存。由此可见,这种淫欲对于婚姻之爱是致命的;由于婚姻之爱构成一个人生命的至内层,所以它对于他的生命也是致命的;而且因着连续中断和关闭心智内层,这种淫欲最终被禁锢在皮肤上,以致它纯粹是一个陷阱。然而,理解力,也就是理性,仍旧保留。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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