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8

508.⑵这种淫欲既

508.⑵这种淫欲既热爱异性,同时又憎恶异性。他们之所以对异性有爱,是因为这是多样化的源头;他们之所以对异性又有憎恶,是因为他们品尝过后就会抛弃这个女人,把他们的淫欲转向其他女人。这种下流的淫欲只对一个新女人燃烧;但一旦燃烧起来,就对她变得冷淡,而冷淡就是憎恶。这种淫欲既是对异性的一种爱,同时又是对异性的一种憎恶;对此,我们可以这样来证明:把他们尝过的这组女人放在左边,未尝过的那组女人放在右边;他们岂不会出于爱看待后者,出于憎恶看待前者吗?然而,这两组人都是由女性构成的。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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