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⑴多样化的淫欲是指彻底放纵行淫的性欲。这种淫欲会渗透到那些在青春期就放松道德约束,身边又不乏大量妓女,尤其不存在支付这笔开销的财富问题的人当中。他们通过无节制的过度纵欲,在思想与女性做爱时毫无羞耻感,确认通奸不是恶,并且绝不是罪而将这种淫欲植入并扎根在自己里面。随着这种淫欲在他们里面发展,它逐渐增长,直到他们渴求全世界的女人,想要成群的女人,并且天天都有一个新的。由于这种淫欲脱离了植入每个人的正常两性情爱,完全脱离了对一个异性的爱,也就是婚姻之爱,并作为爱的快乐投入心脏的外层,这种快乐既脱离又源于上述两种爱(即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所以它深深扎根于皮肤之中,性能力衰退后,它仍留在触觉中。这类男人对犯通奸毫不在意,因而视整个女性为一个公用妓女,视婚姻为经常光顾的妓女。因此,他们将不贞洁与贞洁混在一起,并因着这种混和而发疯。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所说的多样化的淫欲是指彻底放纵行淫的性欲。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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