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5.⑷死后,那些确认奸污处女的淫欲不是罪恶之人的命运是可怕的。他们命运是这样:他们在灵人界度过第一段时期,就是因与天使灵相伴而谦逊和道德的一段时期后,便从外在状态被带入内在状态,从而被带入在世时网罗他们的淫欲。他们被带入自己的淫欲,是为了叫他们看清这些淫欲所在的级别;若它们级别较低,那么被带入其中后,他们有可能从中解脱出来,并充满羞耻感。
但那些深陷这种恶毒的淫欲,到了感觉它的快乐就是至高无上的乐趣,并炫耀他们的偷窃行为,如同炫耀丰厚战利品的程度之人,则不肯退出。因此,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然后立刻四处寻找妓院;当这些妓院被指给他们时,他们便走了进去;这些妓院在地狱的边缘。不过,当他们发现这里只有妓女时,就离开并打听哪里有处女。于是,他们被带到一些妓女面前,这些妓女能通过幻象表现出非凡的美貌和娇羞少女的迷人魅力,并夸耀自己的贞操;面对她们,这些人怀有和在世时一样的灼热。因此,他们与其讨价还价,达成交易;但当即将享受他们的交易时,由天堂所引发的幻象被驱散了,然后,只见这些所谓的处女面目黢黑、奇形怪状、丑陋无比。然而,这些男人被迫与她们呆上一会儿。这些妓女被称为塞壬。
如果这类戏法无法成功地使他们从这类疯狂的淫欲中退出,那么他们就被扔进西南边界的一个地狱,就在更狡猾的妓女地狱之下。他们在此加入他们的同伴。我蒙允许看到在地狱中的他们,并被告知,这里有许多人出身贵族和相当富裕的家庭。但他们因在世时就具有这种秉性,故丧失了对自己的出身和源于财富的尊严的一切记忆,并被注入这样一种信念:他们是卑贱的奴隶,因而不值得任何尊重。
他们在自己人当中看似人模人样,但在那些被允许了解这个地狱的其他人看来,他们就像猿猴,有一张凶残而非温和的脸,并且表情狰狞,而非和颜悦色。他们走路时缩腰弯背,上半身前倾,好像快要跌倒似的;而且臭不可闻。他们憎恶异性,远离他们所看到的任何人,因为他们没有性欲。这是近看时他们的样子,但从远处看,他们就像宠物狗或叭儿狗,而且在他们的语调中能听到类似狗吠的声音。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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