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5

505.⑷死后,那些

505.⑷死后,那些确认奸污处女的淫欲不是罪恶之人的命运是可怕的。他们命运是这样:他们在灵人界度过第一段时期,就是因与天使灵相伴而谦逊和道德的一段时期后,便从外在状态被带入内在状态,从而被带入在世时网罗他们的淫欲。他们被带入自己的淫欲,是为了叫他们看清这些淫欲所在的级别;若它们级别较低,那么被带入其中后,他们有可能从中解脱出来,并充满羞耻感。

但那些深陷这种恶毒的淫欲,到了感觉它的快乐就是至高无上的乐趣,并炫耀他们的偷窃行为,如同炫耀丰厚战利品的程度之人,则不肯退出。因此,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然后立刻四处寻找妓院;当这些妓院被指给他们时,他们便走了进去;这些妓院在地狱的边缘。不过,当他们发现这里只有妓女时,就离开并打听哪里有处女。于是,他们被带到一些妓女面前,这些妓女能通过幻象表现出非凡的美貌和娇羞少女的迷人魅力,并夸耀自己的贞操;面对她们,这些人怀有和在世时一样的灼热。因此,他们与其讨价还价,达成交易;但当即将享受他们的交易时,由天堂所引发的幻象被驱散了,然后,只见这些所谓的处女面目黢黑、奇形怪状、丑陋无比。然而,这些男人被迫与她们呆上一会儿。这些妓女被称为塞壬。

如果这类戏法无法成功地使他们从这类疯狂的淫欲中退出,那么他们就被扔进西南边界的一个地狱,就在更狡猾的妓女地狱之下。他们在此加入他们的同伴。我蒙允许看到在地狱中的他们,并被告知,这里有许多人出身贵族和相当富裕的家庭。但他们因在世时就具有这种秉性,故丧失了对自己的出身和源于财富的尊严的一切记忆,并被注入这样一种信念:他们是卑贱的奴隶,因而不值得任何尊重。

他们在自己人当中看似人模人样,但在那些被允许了解这个地狱的其他人看来,他们就像猿猴,有一张凶残而非温和的脸,并且表情狰狞,而非和颜悦色。他们走路时缩腰弯背,上半身前倾,好像快要跌倒似的;而且臭不可闻。他们憎恶异性,远离他们所看到的任何人,因为他们没有性欲。这是近看时他们的样子,但从远处看,他们就像宠物狗或叭儿狗,而且在他们的语调中能听到类似狗吠的声音。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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