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4

504.⑶不以结婚为

504.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奸污处女是一种强盗罪行。有些通奸者热衷于奸污处女,因而也奸污处在纯真年龄的女孩。这些女孩要么因老鸨的劝诱,要么因男人送给她们的礼物,要么因结婚的承诺而被拖下水。奸污她们后,这些男人就抛弃她们,又去追逐其他女孩,一个接一个。而且,他们不满足于过去的受害者,反而不断追求新鲜的;这种淫欲逐渐增长,直到它变成其肉体的主要乐趣。有些人还将以下罪行添加到这些行为中:通过各种伎俩怂恿即将结婚或刚刚结婚的处女为他们献上婚姻的初果,从而污秽婚姻。我还听说,当性冲动过后,其性功能丧失时,他们竟夸口自己所掳处女的数目,就像伊阿宋夸口许多金羊毛一样。

这种罪行,也就是使人堕落的行为,因从充满活力的年龄开始,后来通过夸口被确认,故会在他们里面扎下根来,以致死后继续存在。这种罪行的性质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即:贞操是贞洁的冠冕,是未来婚姻之爱的标志;一个处女若将自己的贞操献给一个男人,就意味着将自己的灵魂和生命也献给了他。夫妻的友谊和相互信任也基于此。婚姻之爱的这扇门一旦被攻破,被这类恶棍夺去贞操的女人就会丧失羞耻感,变成一个妓女,这个强盗也要为此负责。

这些强盗在纵欲并亵渎贞洁后,若将心思转向婚姻,心心念念的,唯有将要成为他们妻子的那个女人的贞操,并且品尝过后,就憎恶婚床和洞房,甚至憎恶除年轻女孩以外的整个女性。由于这类男人侵犯婚姻,瞧不起女性,从而成为属灵的强盗,故显而易见,他们会遭受天谴。


真实的基督教 #249

249.之所以说圣言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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