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奸污处女是一种强盗罪行。有些通奸者热衷于奸污处女,因而也奸污处在纯真年龄的女孩。这些女孩要么因老鸨的劝诱,要么因男人送给她们的礼物,要么因结婚的承诺而被拖下水。奸污她们后,这些男人就抛弃她们,又去追逐其他女孩,一个接一个。而且,他们不满足于过去的受害者,反而不断追求新鲜的;这种淫欲逐渐增长,直到它变成其肉体的主要乐趣。有些人还将以下罪行添加到这些行为中:通过各种伎俩怂恿即将结婚或刚刚结婚的处女为他们献上婚姻的初果,从而污秽婚姻。我还听说,当性冲动过后,其性功能丧失时,他们竟夸口自己所掳处女的数目,就像伊阿宋夸口许多金羊毛一样。
这种罪行,也就是使人堕落的行为,因从充满活力的年龄开始,后来通过夸口被确认,故会在他们里面扎下根来,以致死后继续存在。这种罪行的性质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即:贞操是贞洁的冠冕,是未来婚姻之爱的标志;一个处女若将自己的贞操献给一个男人,就意味着将自己的灵魂和生命也献给了他。夫妻的友谊和相互信任也基于此。婚姻之爱的这扇门一旦被攻破,被这类恶棍夺去贞操的女人就会丧失羞耻感,变成一个妓女,这个强盗也要为此负责。
这些强盗在纵欲并亵渎贞洁后,若将心思转向婚姻,心心念念的,唯有将要成为他们妻子的那个女人的贞操,并且品尝过后,就憎恶婚床和洞房,甚至憎恶除年轻女孩以外的整个女性。由于这类男人侵犯婚姻,瞧不起女性,从而成为属灵的强盗,故显而易见,他们会遭受天谴。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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