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2

502.⑴童贞女或未

502.⑴童贞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婚前和婚后的状态。童贞女在被指教婚姻火炬的各个细节之前是何状态,这一点通过灵界的妻子们向我显明了。她们离世时尚是婴孩,在天上被抚养长大。她们说,具备结婚条件后,她们通过观察已婚夫妇开始热爱婚姻生活,但不仅为了被称为妻子,拥有与一个男人友谊和信任的陪伴,还为了等到与顺从的家庭分离时,她们可以主导自己的生活。关于婚姻,她们说,她们唯独从与一位男性配偶的相互友谊和信任的祝福来思想它,根本没有一丁点激情的快乐。

婚后,童贞女的状态发生变化,进入一个新的状态,她们之前对这个新状态一无所知。她们说,这个状态是这样:处于其中时,童贞女身体生命的一切事物,从初至末都伸展开来,以接受丈夫的礼物,并将它们联结到自己的生命中;她们就这样成为丈夫的爱和妻子。该状态从破处的那一刻开始,在这之后,爱情的火焰唯独为自己的丈夫燃烧。她感觉这种伸展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由于妻子被她的丈夫带入这种状态,并且这种状态来自丈夫,因而他的状态在妻子里面,故显而易见,除了他以外,她绝无可能爱任何人。

由此明显可知,天上的童贞女在婚前和婚后是何状态。不难看出,世上的童贞女和妻子们刚结婚时的状态也一样。在体验这一新状态之前,有哪个童贞女能知道它?打听一下,你就会得知。然而,对那些婚前就被教导如何通过迷惑男人引诱他们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真实的基督教 #70

70.人越照秩序生活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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