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⑴童贞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婚前和婚后的状态。童贞女在被指教婚姻火炬的各个细节之前是何状态,这一点通过灵界的妻子们向我显明了。她们离世时尚是婴孩,在天上被抚养长大。她们说,具备结婚条件后,她们通过观察已婚夫妇开始热爱婚姻生活,但不仅为了被称为妻子,拥有与一个男人友谊和信任的陪伴,还为了等到与顺从的家庭分离时,她们可以主导自己的生活。关于婚姻,她们说,她们唯独从与一位男性配偶的相互友谊和信任的祝福来思想它,根本没有一丁点激情的快乐。
婚后,童贞女的状态发生变化,进入一个新的状态,她们之前对这个新状态一无所知。她们说,这个状态是这样:处于其中时,童贞女身体生命的一切事物,从初至末都伸展开来,以接受丈夫的礼物,并将它们联结到自己的生命中;她们就这样成为丈夫的爱和妻子。该状态从破处的那一刻开始,在这之后,爱情的火焰唯独为自己的丈夫燃烧。她感觉这种伸展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由于妻子被她的丈夫带入这种状态,并且这种状态来自丈夫,因而他的状态在妻子里面,故显而易见,除了他以外,她绝无可能爱任何人。
由此明显可知,天上的童贞女在婚前和婚后是何状态。不难看出,世上的童贞女和妻子们刚结婚时的状态也一样。在体验这一新状态之前,有哪个童贞女能知道它?打听一下,你就会得知。然而,对那些婚前就被教导如何通过迷惑男人引诱他们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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