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⑴童贞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婚前和婚后的状态。童贞女在被指教婚姻火炬的各个细节之前是何状态,这一点通过灵界的妻子们向我显明了。她们离世时尚是婴孩,在天上被抚养长大。她们说,具备结婚条件后,她们通过观察已婚夫妇开始热爱婚姻生活,但不仅为了被称为妻子,拥有与一个男人友谊和信任的陪伴,还为了等到与顺从的家庭分离时,她们可以主导自己的生活。关于婚姻,她们说,她们唯独从与一位男性配偶的相互友谊和信任的祝福来思想它,根本没有一丁点激情的快乐。
婚后,童贞女的状态发生变化,进入一个新的状态,她们之前对这个新状态一无所知。她们说,这个状态是这样:处于其中时,童贞女身体生命的一切事物,从初至末都伸展开来,以接受丈夫的礼物,并将它们联结到自己的生命中;她们就这样成为丈夫的爱和妻子。该状态从破处的那一刻开始,在这之后,爱情的火焰唯独为自己的丈夫燃烧。她感觉这种伸展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由于妻子被她的丈夫带入这种状态,并且这种状态来自丈夫,因而他的状态在妻子里面,故显而易见,除了他以外,她绝无可能爱任何人。
由此明显可知,天上的童贞女在婚前和婚后是何状态。不难看出,世上的童贞女和妻子们刚结婚时的状态也一样。在体验这一新状态之前,有哪个童贞女能知道它?打听一下,你就会得知。然而,对那些婚前就被教导如何通过迷惑男人引诱他们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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