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⑴童贞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婚前和婚后的状态。童贞女在被指教婚姻火炬的各个细节之前是何状态,这一点通过灵界的妻子们向我显明了。她们离世时尚是婴孩,在天上被抚养长大。她们说,具备结婚条件后,她们通过观察已婚夫妇开始热爱婚姻生活,但不仅为了被称为妻子,拥有与一个男人友谊和信任的陪伴,还为了等到与顺从的家庭分离时,她们可以主导自己的生活。关于婚姻,她们说,她们唯独从与一位男性配偶的相互友谊和信任的祝福来思想它,根本没有一丁点激情的快乐。
婚后,童贞女的状态发生变化,进入一个新的状态,她们之前对这个新状态一无所知。她们说,这个状态是这样:处于其中时,童贞女身体生命的一切事物,从初至末都伸展开来,以接受丈夫的礼物,并将它们联结到自己的生命中;她们就这样成为丈夫的爱和妻子。该状态从破处的那一刻开始,在这之后,爱情的火焰唯独为自己的丈夫燃烧。她感觉这种伸展的快乐就是天堂的快乐;由于妻子被她的丈夫带入这种状态,并且这种状态来自丈夫,因而他的状态在妻子里面,故显而易见,除了他以外,她绝无可能爱任何人。
由此明显可知,天上的童贞女在婚前和婚后是何状态。不难看出,世上的童贞女和妻子们刚结婚时的状态也一样。在体验这一新状态之前,有哪个童贞女能知道它?打听一下,你就会得知。然而,对那些婚前就被教导如何通过迷惑男人引诱他们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314.就属灵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各种良善、歪曲它的真理。“犯奸淫”的这层含义至今不为人知,因为圣言的灵义一直被隐藏至今。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行奸淫”、“行淫”、“行邪淫”无非表示此意: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利米书5:1,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耶利米书23:14)
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丑事,与邻舍的妻行淫,又假托我名说我未曾吩咐他们的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何西阿书4:10)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是玷污和歪曲圣言的典型代表,因此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中,以下这些事说的就是她:
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启示录14:8)
有一位天使前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因为犹太民族歪曲圣言,主称之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和“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很多其它经文中,“奸淫”和“邪淫”都表示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8;13:27;以西结书16:15,16,26,28,29,32,33;23:2,3,5,7,11,14,17;何西阿书5:3;6:10;那鸿书3: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