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2章 奸污处女的淫欲
501.下面四章所论述的淫欲不仅仅是通奸的情欲,它们要严重得多。事实上,它们只出于通奸,因为它们被那些厌倦了通奸的人紧抓不放。如第一个主题,即奸污处女的淫欲就不可能发生在前面任何人身上。接下来的主题也一样,即:追求多样化的淫欲,强奸的淫欲和诱奸纯真者的淫欲。这些之所以都被称为淫欲,是因为它们归给人的程度和性质取决于对它们的淫欲的程度和性质。特别是奸污处女的淫欲,为提供一个明显证据,以证明它就是一种罪行,这种淫欲将按以下顺序来阐述:
⑴童贞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婚前和婚后的状态。
⑵贞操是贞洁的冠冕和婚姻之爱的标志。
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奸污处女是一种强盗罪行。
⑷死后,那些确认奸污处女的淫欲不是罪恶之人的命运是可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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