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1

第22章 奸污处女

22章 奸污处女的淫欲

501.下面四章所论述的淫欲不仅仅是通奸的情欲,它们要严重得多。事实上,它们只出于通奸,因为它们被那些厌倦了通奸的人紧抓不放。如第一个主题,即奸污处女的淫欲就不可能发生在前面任何人身上。接下来的主题也一样,即:追求多样化的淫欲,强奸的淫欲和诱奸纯真者的淫欲。这些之所以都被称为淫欲,是因为它们归给人的程度和性质取决于对它们的淫欲的程度和性质。特别是奸污处女的淫欲,为提供一个明显证据,以证明它就是一种罪行,这种淫欲将按以下顺序来阐述:

⑴童贞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婚前和婚后的状态。

⑵贞操是贞洁的冠冕和婚姻之爱的标志。

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奸污处女是一种强盗罪行。

⑷死后,那些确认奸污处女的淫欲不是罪恶之人的命运是可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9

SS99.教会的状态

SS99.教会的状态因着主甚至成为最外层上的圣言而被彻底改变。主降世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只能在阴暗中看见神性真理。然而,主降世之后,祂建立了一个在光中看见神性真理的教会。两者的区别就像傍晚和早晨之间的区别,主降临前的教会状态被称为“傍晚”,主降临后的教会状态被称为“早晨”。主在降世之前的确与教会之人同在,但却是经由天堂间接同在的;而自祂降世时起,祂就直接与他们同在了,因为祂在世上披上了神性属世层,祂在这神性属世层中与世人同在。主的荣耀就是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的荣耀,得了荣耀的主之人身就是神性属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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