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0

500.对此,我补充

500.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我听到灵人界有哄囔之声。数千人聚在一起喊着说:“惩罚他们,惩罚他们!”我走近问道:“发生什么事?”一个远离这一大群人站着的人告诉我说,他们正冲三位牧师发火,因为这三人到处讲道反对通奸者,声称通奸者不承认神;天堂向他们关闭,地狱向他们敞开;他们在地狱就是污秽的魔鬼,因为从远处看,他们就像滚在粪堆里的猪;天上的天使都憎恶他们。于是我问:“这三个牧师在哪里?为何因此大喊大叫?”他回答说:“这三个牧师就在这群人中间,有侍卫保护。这群人是由那些认为通奸不是罪,声称通奸者和忠于妻子的人一样承认神之人组成的。他们都来自基督教界,天使已经查访他们,以看看有多少人认为通奸是罪;结果,在一千人当中只找出一百人。

他还告诉我,剩下的九百人对通奸发表了以下看法:“谁不知道通奸的快乐远远胜过婚姻的快乐?通奸者永远处在热的状态,因而更机警、忙碌,比那些只与一个女人住在一起的人生活更积极。另一方面,与一个妻子的爱情会日益冷淡,有时甚至冷淡到与她所说的话几乎一句也没有生气,由她陪伴的一个小时没有任何活力可言。与妓女在一起则不然。由于缺乏性活力而与一个妻子死气沉沉的生活因着淫行得以复苏和活跃。这种能复苏和活跃之物难道不比压抑之物更有价值吗?婚姻不就是合法化的淫行吗?谁知道有什么区别?爱情能被强迫吗?然而,与一个妻子的爱情却因一纸婚约和法律而被强迫。与一个妻子的爱情不就是两性情爱吗?这爱如此普遍,以致它甚至存在于鸟类和走兽中间。婚姻之爱不就是两性情爱吗?两性情爱是不受限的,可沉迷于任何女人。世间法律反对通奸,是因为立法者考虑到这是公众利益;然而,立法者和法官本人有时也犯通奸,彼此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扔第一块石头(参看约翰福音8:7)。只有简单人和虔诚人才相信通奸是罪。聪明人则不然,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用自然的微光看待它们。

通奸不照样能生孩子,和婚姻一样吗?对于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私生子难道不像婚生子女那样适合和有用吗?此外,这样还能给那些不能生育的家庭提供孩子。这难道不是益处,而非害处吗?有几个竞争对手对一个妻子来说有什么伤害?对她的丈夫又有什么伤害?认为这是丈夫的耻辱不过是基于幻想的愚蠢观念。通奸之所以违反教会的律例,是因为这会赋予神职人员权力。可神学和灵性与纯物质的肉欲快乐有什么相干呢?牧师和修道士不也有这样行的吗?难道他们因此就不能去承认和敬拜神了吗?那为何这三人宣称通奸者不承认神?我们无法容忍这种亵渎。所以,要让他们受到审判和惩罚。

之后,我看见他们叫来法官,请求他们惩罚这三个牧师。但法官说:“这不是我们份内的事,因为这涉及到对神和罪的承认,因而涉及到救赎和诅咒。涉及这些问题的审判必须出自天堂。不过,我们会建议你们如何分辨这三个牧师是不是在讲真理。我们法官知道有三个地方能以独特的方式测试并揭露这类问题。第一个在人人都能找到向天堂敞开之路的地方;当他们到达天堂时,自己就能觉察出他们在承认神方面的性质。第二个在他们能找到另一条向天堂敞开之路的地方;不过,除了有天堂在里面的人外,没有人能踏上这条路。第三个在有通往地狱之路的地方;那些热爱地狱之物的人会自动踏上这条路,因为他们被自己的快乐牵引。我们法官会把要求我们审判涉及天堂和地狱案件的所有人送到这些地方。”

听到这话,众人说:“我们往这些地方去吧。”当他们去往有一条向所有人敞开的天堂之路所在的第一个地方时,天突然间变得漆黑一片。于是,其中一些人点起火把,拿着火把引路。陪同的法官告诉他们说:“凡去往第一个地方的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不过,随着他们接近,他们的火把会逐渐变得暗淡;当他们到达时,这火把就会被天上所流入的光熄灭。这表明他们到了。这是因为天堂先是向他们关闭,然后再敞开。”果然,他们一到这个地方,火把就自动熄灭了,他们看见一条倾斜而上朝向天堂的路;那些冲牧师发火的人便踏上这条路,有意通奸者领路,后面跟着确定通奸者。他们上去的时候,第一组人喊道:“跟着我们!”后面的人则叫嚷:“快点!”催促他们前行。

过了一会儿,当所有人都在天堂社群中时,只见一道鸿沟出现在他们和天使之间;从鸿沟上面流入他们眼睛的天堂之光打开了其心智的内层,因而使他们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然后,天使问他们是否承认存在一位神。第一组,就是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者回答说:“什么是神?”他们彼此相视说:“你们当中有谁见过祂?”第二组,就是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者说:“一切事物不都来自大自然吗?除了太阳外,还有什么在自然之上?”这时,天使对他们说:“离开我们吧。现在你们亲自觉察出你们没有对神的承认。当你们下去时,你们心智的内层会被关闭,外层则被打开;然后你们就能违背你们的内层说话,声称有一位神。相信我们,一旦人成为实际通奸者,天堂就向他关闭;天堂一关闭,神就不被承认。我们可以告诉你们原因:通奸是地狱一切污秽的源头;在天堂,这污秽就像街上的烂泥一样臭不可闻。”听到这话,他们转身沿着三条路下来了。他们在下面的时候,第一组和第二组进行了讨论,说:“这三个牧师在那个地方赢了。可我们知道,我们也能像他们那样谈论神;当我们说神存在时,不就是在承认神吗?天使一直在谈论的心智内层和外层都是杜撰出来的。不过,还是让我们前往法官们所指的第二个地方去吧,那里有一条向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因而那些将进入天堂的人敞开的路。”

当他们接近那天堂时,有声音从那里传来:“把门关上!这附近有通奸者。”大门突然关上了,卫兵们手拿棍子把他们赶走了,但释放了那三个被推搡的牧师,并把他们带进天堂。就在大门向牧师敞开、放他们进去的那一刻,婚姻的快乐就猛烈抨击这些叛逆者;这快乐因是贞洁和纯净的,故几乎使他们窒息。他们唯恐因窒息而昏厥,急忙来到第三个地方,法官曾说此处有一条通往地狱之路。从那地方散发出通奸的快乐,这快乐使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们活跃起来,以致他们几乎一路跳着舞下来,在那里像猪一样在污秽中打滚。

 

 


真实的基督教 #380

380.⑵不正当的信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