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0

500.对此,我补充

500.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我听到灵人界有哄囔之声。数千人聚在一起喊着说:“惩罚他们,惩罚他们!”我走近问道:“发生什么事?”一个远离这一大群人站着的人告诉我说,他们正冲三位牧师发火,因为这三人到处讲道反对通奸者,声称通奸者不承认神;天堂向他们关闭,地狱向他们敞开;他们在地狱就是污秽的魔鬼,因为从远处看,他们就像滚在粪堆里的猪;天上的天使都憎恶他们。于是我问:“这三个牧师在哪里?为何因此大喊大叫?”他回答说:“这三个牧师就在这群人中间,有侍卫保护。这群人是由那些认为通奸不是罪,声称通奸者和忠于妻子的人一样承认神之人组成的。他们都来自基督教界,天使已经查访他们,以看看有多少人认为通奸是罪;结果,在一千人当中只找出一百人。

他还告诉我,剩下的九百人对通奸发表了以下看法:“谁不知道通奸的快乐远远胜过婚姻的快乐?通奸者永远处在热的状态,因而更机警、忙碌,比那些只与一个女人住在一起的人生活更积极。另一方面,与一个妻子的爱情会日益冷淡,有时甚至冷淡到与她所说的话几乎一句也没有生气,由她陪伴的一个小时没有任何活力可言。与妓女在一起则不然。由于缺乏性活力而与一个妻子死气沉沉的生活因着淫行得以复苏和活跃。这种能复苏和活跃之物难道不比压抑之物更有价值吗?婚姻不就是合法化的淫行吗?谁知道有什么区别?爱情能被强迫吗?然而,与一个妻子的爱情却因一纸婚约和法律而被强迫。与一个妻子的爱情不就是两性情爱吗?这爱如此普遍,以致它甚至存在于鸟类和走兽中间。婚姻之爱不就是两性情爱吗?两性情爱是不受限的,可沉迷于任何女人。世间法律反对通奸,是因为立法者考虑到这是公众利益;然而,立法者和法官本人有时也犯通奸,彼此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扔第一块石头(参看约翰福音8:7)。只有简单人和虔诚人才相信通奸是罪。聪明人则不然,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用自然的微光看待它们。

通奸不照样能生孩子,和婚姻一样吗?对于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私生子难道不像婚生子女那样适合和有用吗?此外,这样还能给那些不能生育的家庭提供孩子。这难道不是益处,而非害处吗?有几个竞争对手对一个妻子来说有什么伤害?对她的丈夫又有什么伤害?认为这是丈夫的耻辱不过是基于幻想的愚蠢观念。通奸之所以违反教会的律例,是因为这会赋予神职人员权力。可神学和灵性与纯物质的肉欲快乐有什么相干呢?牧师和修道士不也有这样行的吗?难道他们因此就不能去承认和敬拜神了吗?那为何这三人宣称通奸者不承认神?我们无法容忍这种亵渎。所以,要让他们受到审判和惩罚。

之后,我看见他们叫来法官,请求他们惩罚这三个牧师。但法官说:“这不是我们份内的事,因为这涉及到对神和罪的承认,因而涉及到救赎和诅咒。涉及这些问题的审判必须出自天堂。不过,我们会建议你们如何分辨这三个牧师是不是在讲真理。我们法官知道有三个地方能以独特的方式测试并揭露这类问题。第一个在人人都能找到向天堂敞开之路的地方;当他们到达天堂时,自己就能觉察出他们在承认神方面的性质。第二个在他们能找到另一条向天堂敞开之路的地方;不过,除了有天堂在里面的人外,没有人能踏上这条路。第三个在有通往地狱之路的地方;那些热爱地狱之物的人会自动踏上这条路,因为他们被自己的快乐牵引。我们法官会把要求我们审判涉及天堂和地狱案件的所有人送到这些地方。”

听到这话,众人说:“我们往这些地方去吧。”当他们去往有一条向所有人敞开的天堂之路所在的第一个地方时,天突然间变得漆黑一片。于是,其中一些人点起火把,拿着火把引路。陪同的法官告诉他们说:“凡去往第一个地方的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不过,随着他们接近,他们的火把会逐渐变得暗淡;当他们到达时,这火把就会被天上所流入的光熄灭。这表明他们到了。这是因为天堂先是向他们关闭,然后再敞开。”果然,他们一到这个地方,火把就自动熄灭了,他们看见一条倾斜而上朝向天堂的路;那些冲牧师发火的人便踏上这条路,有意通奸者领路,后面跟着确定通奸者。他们上去的时候,第一组人喊道:“跟着我们!”后面的人则叫嚷:“快点!”催促他们前行。

过了一会儿,当所有人都在天堂社群中时,只见一道鸿沟出现在他们和天使之间;从鸿沟上面流入他们眼睛的天堂之光打开了其心智的内层,因而使他们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然后,天使问他们是否承认存在一位神。第一组,就是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者回答说:“什么是神?”他们彼此相视说:“你们当中有谁见过祂?”第二组,就是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者说:“一切事物不都来自大自然吗?除了太阳外,还有什么在自然之上?”这时,天使对他们说:“离开我们吧。现在你们亲自觉察出你们没有对神的承认。当你们下去时,你们心智的内层会被关闭,外层则被打开;然后你们就能违背你们的内层说话,声称有一位神。相信我们,一旦人成为实际通奸者,天堂就向他关闭;天堂一关闭,神就不被承认。我们可以告诉你们原因:通奸是地狱一切污秽的源头;在天堂,这污秽就像街上的烂泥一样臭不可闻。”听到这话,他们转身沿着三条路下来了。他们在下面的时候,第一组和第二组进行了讨论,说:“这三个牧师在那个地方赢了。可我们知道,我们也能像他们那样谈论神;当我们说神存在时,不就是在承认神吗?天使一直在谈论的心智内层和外层都是杜撰出来的。不过,还是让我们前往法官们所指的第二个地方去吧,那里有一条向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因而那些将进入天堂的人敞开的路。”

当他们接近那天堂时,有声音从那里传来:“把门关上!这附近有通奸者。”大门突然关上了,卫兵们手拿棍子把他们赶走了,但释放了那三个被推搡的牧师,并把他们带进天堂。就在大门向牧师敞开、放他们进去的那一刻,婚姻的快乐就猛烈抨击这些叛逆者;这快乐因是贞洁和纯净的,故几乎使他们窒息。他们唯恐因窒息而昏厥,急忙来到第三个地方,法官曾说此处有一条通往地狱之路。从那地方散发出通奸的快乐,这快乐使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们活跃起来,以致他们几乎一路跳着舞下来,在那里像猪一样在污秽中打滚。

 

 


真实的基督教 #371

371.⑶与主的结合

371.⑶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因此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圣经教导,理性也能明白,结合是相互的。主教导说,祂与父的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祢。(约翰福音17:1)
父啊,凡是我的都是祢的,祢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主描述祂与人的结合时也说了同样的话,即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24;4:13)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这些经文清楚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由此必然可知,人当与主结合,以便主能与他结合。还可知,结果若不是结合,必是退出和分离,然而,退出和分离的,不是主这一方,而是人这一方。为了使结合成为相互的,人已被赐予自由选择,使他踏上通往天堂之路,或通向地狱之路。这自由的天赋就是人能回应的根源,以便他能与主结合,或与魔鬼结合。等到后面论述自由选择(463-508)、悔改(509-570)、改造和重生(571-625),以及报应(626-666)的章节时,再详细说明这自由,以及它的性质和它被赐予人的原因。
令人悲哀的是,尽管圣言清清楚楚地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但基督教会仍浑然不知。导致这种无知的原因就是有关信和自由选择的学说。关于信的学说是,信会被赐予人,他无需为获得信作出任何贡献,或调整自己,使自己变得适合,只需象一块木头那样接受它。关于自由选择的学说是,人在属灵事务上没有一丁点自由选择可言。但是,人类的救赎就取决于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为了使这相互结合不再继续隐藏在无知中,有必要将其披露出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通过例子来说明。
实现结合的互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交替型,另一种是相互型。实现结合的交替互动可通过肺呼吸来说明。人吸入气体,用其扩张胸腔,然后排出气体,从而收缩胸腔。吸气,从而扩胸是通过大气压所施加的力量实现的;而排气,从而缩胸则是通过肌肉努力作用于肋骨而实现的。这就是空气与肺之间的相互结合,全身的感觉和运动功能端赖于此;当呼吸停止时,这些功能都无法履行。
交替运动所产生的相互结合还可通过心与肺、肺与心的结合来说明。
心脏从右心室向肺供血,肺又将血从左心室运回心脏。这就产生了相互结合,全身的生命完全取决于该结合。血液与心脏,心脏与血液也有类似结合。全身的血液经由静脉流入心脏,又从心脏经由动脉流入全身;作用与反作用构成一种结合。胚胎与母亲的子宫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不断保持结合的作用与反作用。
然而,主与人之间相互结合却不属这类。它是一种相互结合,不是通过作用与反作用,而是通过合作实现的。主作用,人通过主接受作用,并仿佛凭自己作工,确切地说,通过主凭自己作工。人通过主所作的工被归于他,仿佛是他自己的,因为他不断被主保持在自由选择的状态中。由此产生的选择自由就是能通过主,即圣言意愿和思维,也能通过魔鬼,即违背主和圣言意愿和思维。主赋予人这种自由是为了使他能与主相互结合,他凭结合被赐予永生和祝福,因为若没有相互结合,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相互结合也可用人和这个世界的各种事物来说明。每个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结合就是这样。意愿和行为,或思维和言语之间的结合也是这样。两眼、两耳和两鼻孔之间的结合同样是这样。两眼以自己的方式相互结合,这一点从视神经清楚可知;其中来自大脑两个半球的纤维交织起来,就这样缠绕着延伸到两眼中。耳与鼻也是如此。
光与眼、声与耳、气与鼻、味与舌、触与体之间都有类似的相互结合。因为眼在光中,光在眼中;声在耳中,耳在声中;气在鼻中,鼻在气中;味在舌中,舌在味中;触在体中,体在触中。这类相互结合还好比马与车、牛与梨、轮子与机器、帆与风、笛子与空气之间的相互结合。概括地说,这就是目的与原因,或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互结合。不过,没有时间逐一解释所有这些了,否则这会花费大量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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