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0

500.对此,我补充

500.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我听到灵人界有哄囔之声。数千人聚在一起喊着说:“惩罚他们,惩罚他们!”我走近问道:“发生什么事?”一个远离这一大群人站着的人告诉我说,他们正冲三位牧师发火,因为这三人到处讲道反对通奸者,声称通奸者不承认神;天堂向他们关闭,地狱向他们敞开;他们在地狱就是污秽的魔鬼,因为从远处看,他们就像滚在粪堆里的猪;天上的天使都憎恶他们。于是我问:“这三个牧师在哪里?为何因此大喊大叫?”他回答说:“这三个牧师就在这群人中间,有侍卫保护。这群人是由那些认为通奸不是罪,声称通奸者和忠于妻子的人一样承认神之人组成的。他们都来自基督教界,天使已经查访他们,以看看有多少人认为通奸是罪;结果,在一千人当中只找出一百人。

他还告诉我,剩下的九百人对通奸发表了以下看法:“谁不知道通奸的快乐远远胜过婚姻的快乐?通奸者永远处在热的状态,因而更机警、忙碌,比那些只与一个女人住在一起的人生活更积极。另一方面,与一个妻子的爱情会日益冷淡,有时甚至冷淡到与她所说的话几乎一句也没有生气,由她陪伴的一个小时没有任何活力可言。与妓女在一起则不然。由于缺乏性活力而与一个妻子死气沉沉的生活因着淫行得以复苏和活跃。这种能复苏和活跃之物难道不比压抑之物更有价值吗?婚姻不就是合法化的淫行吗?谁知道有什么区别?爱情能被强迫吗?然而,与一个妻子的爱情却因一纸婚约和法律而被强迫。与一个妻子的爱情不就是两性情爱吗?这爱如此普遍,以致它甚至存在于鸟类和走兽中间。婚姻之爱不就是两性情爱吗?两性情爱是不受限的,可沉迷于任何女人。世间法律反对通奸,是因为立法者考虑到这是公众利益;然而,立法者和法官本人有时也犯通奸,彼此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扔第一块石头(参看约翰福音8:7)。只有简单人和虔诚人才相信通奸是罪。聪明人则不然,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用自然的微光看待它们。

通奸不照样能生孩子,和婚姻一样吗?对于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私生子难道不像婚生子女那样适合和有用吗?此外,这样还能给那些不能生育的家庭提供孩子。这难道不是益处,而非害处吗?有几个竞争对手对一个妻子来说有什么伤害?对她的丈夫又有什么伤害?认为这是丈夫的耻辱不过是基于幻想的愚蠢观念。通奸之所以违反教会的律例,是因为这会赋予神职人员权力。可神学和灵性与纯物质的肉欲快乐有什么相干呢?牧师和修道士不也有这样行的吗?难道他们因此就不能去承认和敬拜神了吗?那为何这三人宣称通奸者不承认神?我们无法容忍这种亵渎。所以,要让他们受到审判和惩罚。

之后,我看见他们叫来法官,请求他们惩罚这三个牧师。但法官说:“这不是我们份内的事,因为这涉及到对神和罪的承认,因而涉及到救赎和诅咒。涉及这些问题的审判必须出自天堂。不过,我们会建议你们如何分辨这三个牧师是不是在讲真理。我们法官知道有三个地方能以独特的方式测试并揭露这类问题。第一个在人人都能找到向天堂敞开之路的地方;当他们到达天堂时,自己就能觉察出他们在承认神方面的性质。第二个在他们能找到另一条向天堂敞开之路的地方;不过,除了有天堂在里面的人外,没有人能踏上这条路。第三个在有通往地狱之路的地方;那些热爱地狱之物的人会自动踏上这条路,因为他们被自己的快乐牵引。我们法官会把要求我们审判涉及天堂和地狱案件的所有人送到这些地方。”

听到这话,众人说:“我们往这些地方去吧。”当他们去往有一条向所有人敞开的天堂之路所在的第一个地方时,天突然间变得漆黑一片。于是,其中一些人点起火把,拿着火把引路。陪同的法官告诉他们说:“凡去往第一个地方的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不过,随着他们接近,他们的火把会逐渐变得暗淡;当他们到达时,这火把就会被天上所流入的光熄灭。这表明他们到了。这是因为天堂先是向他们关闭,然后再敞开。”果然,他们一到这个地方,火把就自动熄灭了,他们看见一条倾斜而上朝向天堂的路;那些冲牧师发火的人便踏上这条路,有意通奸者领路,后面跟着确定通奸者。他们上去的时候,第一组人喊道:“跟着我们!”后面的人则叫嚷:“快点!”催促他们前行。

过了一会儿,当所有人都在天堂社群中时,只见一道鸿沟出现在他们和天使之间;从鸿沟上面流入他们眼睛的天堂之光打开了其心智的内层,因而使他们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然后,天使问他们是否承认存在一位神。第一组,就是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者回答说:“什么是神?”他们彼此相视说:“你们当中有谁见过祂?”第二组,就是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者说:“一切事物不都来自大自然吗?除了太阳外,还有什么在自然之上?”这时,天使对他们说:“离开我们吧。现在你们亲自觉察出你们没有对神的承认。当你们下去时,你们心智的内层会被关闭,外层则被打开;然后你们就能违背你们的内层说话,声称有一位神。相信我们,一旦人成为实际通奸者,天堂就向他关闭;天堂一关闭,神就不被承认。我们可以告诉你们原因:通奸是地狱一切污秽的源头;在天堂,这污秽就像街上的烂泥一样臭不可闻。”听到这话,他们转身沿着三条路下来了。他们在下面的时候,第一组和第二组进行了讨论,说:“这三个牧师在那个地方赢了。可我们知道,我们也能像他们那样谈论神;当我们说神存在时,不就是在承认神吗?天使一直在谈论的心智内层和外层都是杜撰出来的。不过,还是让我们前往法官们所指的第二个地方去吧,那里有一条向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因而那些将进入天堂的人敞开的路。”

当他们接近那天堂时,有声音从那里传来:“把门关上!这附近有通奸者。”大门突然关上了,卫兵们手拿棍子把他们赶走了,但释放了那三个被推搡的牧师,并把他们带进天堂。就在大门向牧师敞开、放他们进去的那一刻,婚姻的快乐就猛烈抨击这些叛逆者;这快乐因是贞洁和纯净的,故几乎使他们窒息。他们唯恐因窒息而昏厥,急忙来到第三个地方,法官曾说此处有一条通往地狱之路。从那地方散发出通奸的快乐,这快乐使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们活跃起来,以致他们几乎一路跳着舞下来,在那里像猪一样在污秽中打滚。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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