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9.⒅但他们处于外在时才运用这理性,处于内在时却滥用它。他们在公开场合或聚会上谈论时,处于外在;但在家里或独处时,则处于内在。你若愿意,可以作个试验。举一个这种人的例子,比如所谓的某个耶稣会士成员,要是让他在聚会或教会讲道中谈论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你会听到他在理性热情上胜过其他任何人。在谈到你的救赎时,他甚至还能把你感动到涕泪交流。但是,要是你把他带到家里,称赞他胜过别的耶稣会士,称其为智慧之父,并与他交朋友,直到他向你敞开心扉;这时你会听到他对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持什么样的看法。他会承认这些都是幻想和欺骗,是为了奴役灵魂而杜撰出来的,以便他们能捕获和捆绑世人,无论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富人还是穷人,将其置于他们控制的枷锁之下。这个例子足以说明这句话的意思:属世人,哪怕是肉体人,都具有和其他人一样的人类理性;但他们只有处于外在时才运用它,而处于内在时则滥用它。因此缘故,判断一个人,一定不要仅凭他嘴上的智慧,同时还要看他在生活中的智慧。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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