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9.⒅但他们处于外在时才运用这理性,处于内在时却滥用它。他们在公开场合或聚会上谈论时,处于外在;但在家里或独处时,则处于内在。你若愿意,可以作个试验。举一个这种人的例子,比如所谓的某个耶稣会士成员,要是让他在聚会或教会讲道中谈论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你会听到他在理性热情上胜过其他任何人。在谈到你的救赎时,他甚至还能把你感动到涕泪交流。但是,要是你把他带到家里,称赞他胜过别的耶稣会士,称其为智慧之父,并与他交朋友,直到他向你敞开心扉;这时你会听到他对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持什么样的看法。他会承认这些都是幻想和欺骗,是为了奴役灵魂而杜撰出来的,以便他们能捕获和捆绑世人,无论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富人还是穷人,将其置于他们控制的枷锁之下。这个例子足以说明这句话的意思:属世人,哪怕是肉体人,都具有和其他人一样的人类理性;但他们只有处于外在时才运用它,而处于内在时则滥用它。因此缘故,判断一个人,一定不要仅凭他嘴上的智慧,同时还要看他在生活中的智慧。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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