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9

499.⒅但他们处于

499.⒅但他们处于外在时才运用这理性,处于内在时却滥用它。他们在公开场合或聚会上谈论时,处于外在;但在家里或独处时,则处于内在。你若愿意,可以作个试验。举一个这种人的例子,比如所谓的某个耶稣会士成员,要是让他在聚会或教会讲道中谈论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你会听到他在理性热情上胜过其他任何人。在谈到你的救赎时,他甚至还能把你感动到涕泪交流。但是,要是你把他带到家里,称赞他胜过别的耶稣会士,称其为智慧之父,并与他交朋友,直到他向你敞开心扉;这时你会听到他对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持什么样的看法。他会承认这些都是幻想和欺骗,是为了奴役灵魂而杜撰出来的,以便他们能捕获和捆绑世人,无论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富人还是穷人,将其置于他们控制的枷锁之下。这个例子足以说明这句话的意思:属世人,哪怕是肉体人,都具有和其他人一样的人类理性;但他们只有处于外在时才运用它,而处于内在时则滥用它。因此缘故,判断一个人,一定不要仅凭他嘴上的智慧,同时还要看他在生活中的智慧。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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