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9

499.⒅但他们处于

499.⒅但他们处于外在时才运用这理性,处于内在时却滥用它。他们在公开场合或聚会上谈论时,处于外在;但在家里或独处时,则处于内在。你若愿意,可以作个试验。举一个这种人的例子,比如所谓的某个耶稣会士成员,要是让他在聚会或教会讲道中谈论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你会听到他在理性热情上胜过其他任何人。在谈到你的救赎时,他甚至还能把你感动到涕泪交流。但是,要是你把他带到家里,称赞他胜过别的耶稣会士,称其为智慧之父,并与他交朋友,直到他向你敞开心扉;这时你会听到他对神、教会的神圣事物、天堂和地狱持什么样的看法。他会承认这些都是幻想和欺骗,是为了奴役灵魂而杜撰出来的,以便他们能捕获和捆绑世人,无论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富人还是穷人,将其置于他们控制的枷锁之下。这个例子足以说明这句话的意思:属世人,哪怕是肉体人,都具有和其他人一样的人类理性;但他们只有处于外在时才运用它,而处于内在时则滥用它。因此缘故,判断一个人,一定不要仅凭他嘴上的智慧,同时还要看他在生活中的智慧。

真实的基督教 #338

338.使徒们的信无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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