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8

498.⒄尽管如此,

498.⒄尽管如此,他们仍拥有人类理性,和其他人一样。就理解力而言,属世、感官、肉体人和属灵人具有同样的理性;这一点通过蒙允许从地狱上来、在灵人界与天使灵对话的撒旦和魔鬼向我证明了,我在记事中多次描述过他们。但由于意愿之爱构成这个人,并且这爱引诱理解力同意它,所以这类人只有在处于远离其意愿之爱的状态时才是理性的。一旦返回这爱,他们的疯狂比野兽还糟糕。然而,若没有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其意愿之爱以上的能力,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动物,因为这种能力不是动物所享有的。因此,他无法做出任何选择,并通过选择行善,以致他无法得以改造,被引向天堂并活到永远。正因如此,有意和确定通奸者,尽管是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却仍像其他人那样享有理解力或理性的恩赐。但当他们陷入通奸的情欲,并出于这情欲思考和谈论它时,就不再享有这种理性。原因在于,此时肉体作用于灵,而不是灵作用于肉体。然而,要知道,死后,这些人最终变得愚蠢,并非他们丧失了变得智慧的能力,而是他们不想变得智慧,因为智慧使他们不快。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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