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⒄尽管如此,他们仍拥有人类理性,和其他人一样。就理解力而言,属世、感官、肉体人和属灵人具有同样的理性;这一点通过蒙允许从地狱上来、在灵人界与天使灵对话的撒旦和魔鬼向我证明了,我在记事中多次描述过他们。但由于意愿之爱构成这个人,并且这爱引诱理解力同意它,所以这类人只有在处于远离其意愿之爱的状态时才是理性的。一旦返回这爱,他们的疯狂比野兽还糟糕。然而,若没有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其意愿之爱以上的能力,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动物,因为这种能力不是动物所享有的。因此,他无法做出任何选择,并通过选择行善,以致他无法得以改造,被引向天堂并活到永远。正因如此,有意和确定通奸者,尽管是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却仍像其他人那样享有理解力或理性的恩赐。但当他们陷入通奸的情欲,并出于这情欲思考和谈论它时,就不再享有这种理性。原因在于,此时肉体作用于灵,而不是灵作用于肉体。然而,要知道,死后,这些人最终变得愚蠢,并非他们丧失了变得智慧的能力,而是他们不想变得智慧,因为智慧使他们不快。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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