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8

498.⒄尽管如此,

498.⒄尽管如此,他们仍拥有人类理性,和其他人一样。就理解力而言,属世、感官、肉体人和属灵人具有同样的理性;这一点通过蒙允许从地狱上来、在灵人界与天使灵对话的撒旦和魔鬼向我证明了,我在记事中多次描述过他们。但由于意愿之爱构成这个人,并且这爱引诱理解力同意它,所以这类人只有在处于远离其意愿之爱的状态时才是理性的。一旦返回这爱,他们的疯狂比野兽还糟糕。然而,若没有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其意愿之爱以上的能力,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动物,因为这种能力不是动物所享有的。因此,他无法做出任何选择,并通过选择行善,以致他无法得以改造,被引向天堂并活到永远。正因如此,有意和确定通奸者,尽管是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却仍像其他人那样享有理解力或理性的恩赐。但当他们陷入通奸的情欲,并出于这情欲思考和谈论它时,就不再享有这种理性。原因在于,此时肉体作用于灵,而不是灵作用于肉体。然而,要知道,死后,这些人最终变得愚蠢,并非他们丧失了变得智慧的能力,而是他们不想变得智慧,因为智慧使他们不快。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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