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7

497.⒃这种行为若

497.⒃这种行为若持续下去,最终会使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有意和确定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和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425节),对婚姻的爱与教会并宗教行如一体(130节,整个第一部分)。因此,对通奸的爱因是对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故与反对教会之物行如一体。这些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及其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与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犹如良善与真的婚姻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的对立面(427—428节);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教会,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反教会。这些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和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犹如天堂是地狱的对立面(429节,天堂有对教会一切事物的爱,而地狱则有对教会一切事物的恨。

这些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快乐始于肉体,甚至在灵里也是属肉体的(440—441节);肉体反对灵,也就是反对教会的属灵事物。这也是为何淫乱之爱的快乐被称为疯狂的快感。你若想要证据,最好接近你所认识的这类通奸者,问他们私下里对神、教会和永生是怎么想的,就会得到证据。真正原因在于:正如婚姻之爱打开心智的内层,将其提升至身体感官层之上,甚至进入天堂的光和热;反过来也一样,对通奸的爱会关闭心智的内层;迫使意愿方面的心智本身降入身体,直到它沉溺于肉体的一切情欲。它陷得越深,就越远离天堂,越加大与天堂的距离。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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