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6

496.属世人分为三

496.属世人分为三等:只爱这个世界、心系财富的人属第一等,适合称作属世者;只爱感官快乐、心系各种奢侈放纵的人属第二等,适合称作感官者;只爱自己、心系追求荣誉的人属第三等,适合称作肉体者,因为他们将其意愿、因而其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浸没于身体,背对别人、专注自己,只爱他们自己的东西。感官者则将意愿、因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投入感官的诱惑和谬误,唯独沉溺于这些东西。而属世者将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浪费在这个世界上,贪得无厌地骗取财富,并且在其中或从它并未获得其它功用,只是纯粹占有。上面所描述的通奸会使人们陷入这些堕落的级别,有的堕入这个级别,有的堕入那个级别,各自都取决于给予他们乐趣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决定了他们的秉性。


真实的基督教 #443

443.人皆被父母和

443.人皆被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成为一名好公民,诚实做事。诚实涉及各种美德,即诚实的本质;他通过这些方法学习表现诚实,这一切构成诚实的礼节。随着年龄增长,他还学会理性论证,从而完善其生活的道德体系。从小直到青春期开始,道德生活都是属世的,此后变得日益理性。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道德的生活与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与邻为善,在生活中自律,免得沾染邪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生命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仅仅是最外在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仅仅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初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内在部分。
从婴孩到老年,人都要经历四个生命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他根据别人的教导行事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力自主行动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的时期;第四个阶段是他根据认同的人生信条和深思熟虑的意图行事的时期。不过,这些生命阶段是人的灵所经历的阶段,而不是他的身体;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言谈理性,与此同时,它的灵却意愿和思维相反的事。这是属世人的特征,在伪装者、奉承者、骗子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具有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了两个不协调的心智。但那些意愿良善、思维理性,因而行为良善、言谈理性的人则不然。在圣言中,“灵里简单”就是指这些人;之所以说他们简单,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这两个术语的真实含义。没人能通过外在的品德推论出内在的品德,因为这内在人能面朝截然相反的方向,能隐藏起来,就象乌龟把头缩进壳里,或蛇将头藏在盘卷的身子里。这类所谓的道德人就像既在城市又在森林生活的拦路强盗;他在城里扮演的是道德人的角色,而在森林里却扮演掠夺者的角色。而那些内在,即在灵里也具有道德之人的情形则完全不同,这是被主重生的结果。“属灵的道德”说的就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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