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5.⒂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和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会使人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人之所以为人,有别于动物,是因为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三个区域,划分的数量与众天堂一样多。他能从最低区域被提升至更高区域,还能由此再被提升至最高区域,从而成为某个天堂的一位天使,甚至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赋予将理解力甚至提升至第三层天堂的能力。不过,如果其意愿之爱未同时被提升,他不会变得属灵,而是依然属世。尽管如此,他仍保有提升其理解力的能力。他之所以能保持这种能力,是为了他能得以改造;因为改造是凭借理解力、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直觉实现的。如果他理性看待这些知识,并照此生活,那么其意愿之爱会同时被提升,他的人性也被完善到同等程度,并且他越来越变成一个人。
如果他不照着良善与真理的知识生活,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其意愿之爱仍旧属世,而其理解力则时不时地变得属灵。因为它有时像一只老鹰那样翱翔,窥探下面符合其爱的东西;并且一看见它,就飞下来与之联结。因此,如果肉体的情欲符合它的爱,它就从高处俯冲下来,与其联结,并以它们所提供的乐趣为快乐;然后为了获取名声再飞到高处;所以,如刚才所说,它来回上下翻飞。
三级和四级通奸者,就是那些通过意愿的有意行为和理解力的确认变成通奸者的人,完全是属世的,并逐渐变得感官和肉体化;这是因为他们沉浸于其意愿之爱,同时意愿伙同理解力一起沉浸于淫乱之爱的污秽,从中获得莫大快感,就像不洁的鸟类和动物以腐臭的粪便为快乐,仿佛它们是美味佳肴。因为从肉体冒上来的有害气体使心智的居所充满它们的臭味,使意愿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精美、更令人向往的了。死后成为肉体灵的,就是这些人;前面所说的地狱和教会的污秽(430—431节)就源于他们。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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