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5.⒂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和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会使人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人之所以为人,有别于动物,是因为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三个区域,划分的数量与众天堂一样多。他能从最低区域被提升至更高区域,还能由此再被提升至最高区域,从而成为某个天堂的一位天使,甚至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赋予将理解力甚至提升至第三层天堂的能力。不过,如果其意愿之爱未同时被提升,他不会变得属灵,而是依然属世。尽管如此,他仍保有提升其理解力的能力。他之所以能保持这种能力,是为了他能得以改造;因为改造是凭借理解力、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直觉实现的。如果他理性看待这些知识,并照此生活,那么其意愿之爱会同时被提升,他的人性也被完善到同等程度,并且他越来越变成一个人。
如果他不照着良善与真理的知识生活,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其意愿之爱仍旧属世,而其理解力则时不时地变得属灵。因为它有时像一只老鹰那样翱翔,窥探下面符合其爱的东西;并且一看见它,就飞下来与之联结。因此,如果肉体的情欲符合它的爱,它就从高处俯冲下来,与其联结,并以它们所提供的乐趣为快乐;然后为了获取名声再飞到高处;所以,如刚才所说,它来回上下翻飞。
三级和四级通奸者,就是那些通过意愿的有意行为和理解力的确认变成通奸者的人,完全是属世的,并逐渐变得感官和肉体化;这是因为他们沉浸于其意愿之爱,同时意愿伙同理解力一起沉浸于淫乱之爱的污秽,从中获得莫大快感,就像不洁的鸟类和动物以腐臭的粪便为快乐,仿佛它们是美味佳肴。因为从肉体冒上来的有害气体使心智的居所充满它们的臭味,使意愿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精美、更令人向往的了。死后成为肉体灵的,就是这些人;前面所说的地狱和教会的污秽(430—431节)就源于他们。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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