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5.⒂出于意愿意图的通奸和出于理解力确认的通奸会使人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人之所以为人,有别于动物,是因为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三个区域,划分的数量与众天堂一样多。他能从最低区域被提升至更高区域,还能由此再被提升至最高区域,从而成为某个天堂的一位天使,甚至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赋予将理解力甚至提升至第三层天堂的能力。不过,如果其意愿之爱未同时被提升,他不会变得属灵,而是依然属世。尽管如此,他仍保有提升其理解力的能力。他之所以能保持这种能力,是为了他能得以改造;因为改造是凭借理解力、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直觉实现的。如果他理性看待这些知识,并照此生活,那么其意愿之爱会同时被提升,他的人性也被完善到同等程度,并且他越来越变成一个人。
如果他不照着良善与真理的知识生活,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其意愿之爱仍旧属世,而其理解力则时不时地变得属灵。因为它有时像一只老鹰那样翱翔,窥探下面符合其爱的东西;并且一看见它,就飞下来与之联结。因此,如果肉体的情欲符合它的爱,它就从高处俯冲下来,与其联结,并以它们所提供的乐趣为快乐;然后为了获取名声再飞到高处;所以,如刚才所说,它来回上下翻飞。
三级和四级通奸者,就是那些通过意愿的有意行为和理解力的确认变成通奸者的人,完全是属世的,并逐渐变得感官和肉体化;这是因为他们沉浸于其意愿之爱,同时意愿伙同理解力一起沉浸于淫乱之爱的污秽,从中获得莫大快感,就像不洁的鸟类和动物以腐臭的粪便为快乐,仿佛它们是美味佳肴。因为从肉体冒上来的有害气体使心智的居所充满它们的臭味,使意愿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精美、更令人向往的了。死后成为肉体灵的,就是这些人;前面所说的地狱和教会的污秽(430—431节)就源于他们。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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