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94.当今基督教会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之子”,却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表达自永恒所生神儿子的意思。这是因为天主教将马利亚奉为神圣,远胜过其他所有人,并将她高举为在一切圣徒之上的女神或女王。然而,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后,就脱去了属于其母的一切事物,并披上其父的一切事物。本书随后章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102,103节)。大量谬念通过这种普遍说法流入教会,尤其流入那些不去思考圣言中所论及主的话之人中。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这些因主被称为“马利亚之子”而非神的儿子所导致的谬念充斥教会,其恶果是,有关主的神性观念遭到毁灭,这导致圣言中有关祂是神儿子的所有内容都丧失。而且,这还导致犹太教、阿里乌斯教、索齐尼主义,以及加尔文主义的原型混进来。最终,自然主义也混进来,并伴随以下荒诞观念:即主是玛利亚与约瑟所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其母亲,所以祂并非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每个人,无论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已孕育并持有主作为玛利亚之子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观念。
在四世纪,当阿里乌斯教义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教界盛行。故尼西亚公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编出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主的人身因这种编造而被高举到神性的层次,并且如今很多人仍将它高举到神性层次。然而,对那些通过位格合一来理解这二者之间的合一,其中一个在上,另一个在下之人来说,这人身并未被如此高举。这种信念所带来的后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能有什么?而基督教会的唯一基石就是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也就是说,它建立在神人的基础上。主在很多经文中都声称没人能看见父,也不认识祂、来到祂面前并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若祂并非如此被靠近,教会的一切珍贵种子将变得一文不值;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树、柠檬树、苹果树、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大小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的食物都变得如同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得属世,最终变得感官肉体化,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此时,人甚至就像鸟儿飞在高空却失去双翅,因此落到地上,只能在地上行走,在周围查看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其有关教会属灵之物,就是赞同永生的一切事物,类似于跳梁小丑的胡言乱语。这就是人将主神、救世主和救主仅仅视为玛利亚之子,也就是仅仅视为一个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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