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579.为理解这一点,有必要先说说救赎的问题。主降世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将地狱从天使和世人那里移除,二是荣耀祂的人身。因为主来之前,地狱已发展到要侵扰天堂天使的地步了,并且还插在天堂与尘世之间,阻断主与世人的联系,以致神性真理与良善无法从主传到世人那里。结果,一个彻底的诅咒威胁到整个人类,天堂天使也无法完好无损地长久存在。
所以主才降世,将地狱挪得远远的,从而除去这诅咒的威胁。主将地狱挪得远远的,并把它置于掌控之下,从而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以便今后祂能与世人同在,挽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继而重生并拯救他们,因为那些重生的人都得救了。这就是“所有人都已被救赎,故每个人都能照自己的状态重生”这句话的意思,并且因为重生与得救是一回事,所以人人都能得救。因此,教会的这一教导,即:主若不到来,没有人能得救,要这样去理解,主若不到来,没有人能重生。
至于主降世的另一个目的,即荣耀祂的人身,这是因为祂通过这种方式成为永远的救世主、重生者和救主。千万不要以为仅凭在世上执行一次救赎,从今以后所有人就都得救了,而是要相信,主始终如一地救赎那些信靠祂、遵行祂所说的话之人。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救赎那一章。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