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200.(3)正是因为属灵之义,圣言的每句话都是神性的启示。在教会,人们说,圣言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主耶和华说的。但由于圣言的神圣没有显现在字义中,所以,人一旦因字义质疑它的神圣,当他随后阅读圣言时,就会因其中的很多事而加重怀疑。他会对自己说:“这也算神圣?这会是神性?”为防止这类念头进入众多人的脑海,随后愈演愈烈,导致他们把圣言当成毫无价值的书而弃绝,从而摧毁人以此与主的联结,如今,主乐意揭开圣言的属灵之义,好让人们知道圣言的神圣藏在哪里。让我们举例说明:圣言有时会提到埃及、亚述、以东、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推罗、西顿、歌革。人若不知道这些名字表示关乎天堂与教会的事物,就会错误地以为圣言说了大量有关各民与各族的事,却很少提及天堂与教会,也就是说,谈论了大量世俗事物,极少论述天堂事物。但是,一旦知道这些民族及其名字表示什么,他就会从错误回到真理。
同样,当看到圣言频繁提及园子、果园、森林,及其树木,如橄榄树、无花果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还提及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和公牛;以及大山、小山、山谷、及其泉源、江河、诸水和其它许多此类事物时,若对圣言的属灵之义一无所知,人必以为上述事物只是指这些事物本身。殊不知:“园子”、“果园”和“森林”表示智慧、聪明和知识;“橄榄树”、“无花果树”、“香柏树”、“杨树”和“橡树”表示教会的善与真,包括属天的、属灵的、理性的、属世的和感官的;“羔羊”、“绵羊”、“山羊”、“牛犊”与“公牛”表示纯真、仁爱和属世的情感;“大山”、“小山”、“山谷”表示教会最高、较低和最低的元素。
他也不知道,“埃及”表示事实知识(factual knowledge),“亚述”表示理性能力(the faculty of reason),“以东”表示属世层(the natural level),“摩押”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亚扪人”表示对真理的玷污,“非利士人”表示脱离仁爱的信仰,“推罗”和“西顿”表示对善与真的认知,“歌革”表示脱离内在的外在敬拜。一般来说,在圣言中,“雅各”表属世教会,“以色列”表属灵教会,“犹大”表属天教会。人若知道所有这一切,就能看出,圣言所论述的,无非是天上的事物,这些世俗事物不过是包含属天事物的载体。我们再通过圣言举例说明。
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
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亚述去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进入亚述,埃及人要服侍亚述。当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亚述三国一律,使地当中的人得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 23-25)
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主来之时,事实知识、理性能力与属灵之物要合而为一;那时,事实知识要服侍理性,这二者要服侍属灵之物。因为如前所述,“埃及”表示事实知识,“亚述”表示理性能力,“以色列”表示属灵之物。“那日”重复提到两次,意指主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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