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4

494.⒁三级和四级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178

178.无论哪个教会

178.无论哪个教会,其信都象一粒种子,由此生出它的一切信条。它好比一棵树的种子,由此长出树的各个部分,包括它的果实;它还好比人类的精子,由此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后裔和家族。因此,若了解教会为首的信条,就是因其主导地位而被视为得救所必需的信条,就能了解这个教会的性质。下面这个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假如这信是: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那么由此可推知,宇宙就是所谓的神,自然是它的本质;以太是至高无上的神,古人称其为朱庇特,空气是女神,古人称其为朱诺,并以她为朱庇特的妻子;海洋是低一等的神(god),古人称其为海神尼普顿;由于自然的神性直达地心,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神,古人称其为冥府之神普路托;太阳是众神的议事厅,当朱庇特召集会议时,他们就在这里聚集;此外,火是来自神的生命,于是,鸟类在一个神内飞翔,走兽在一个神内行走,鱼类又在一个神内游弋;还有,思维不过是以太的变化,就象表达思想的言语是空气的变化一样;爱的情感是由阳光辐射冲击它们所引起的状态变化。这信还包含这样的观念:死后的生命,连同天堂和地狱,都是神职人员为追求名利而杜撰出来的传说;不过,这仍是一个有用的传说,不可拿来当众取笑,因为它能服务于公共利益,约束普通百姓的思想,使他们严格服从地方官。然而,那些沉迷于宗教信仰的人却与现实脱节,其思维成了天马行空的幻想,其行为荒诞可笑,他们成了牧师的奴仆,去相信那看不到的一切,因为这些事超出了他们的思想范围。
所有这些,以及更多此类后果,都包括在这信中,即“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并且当这信被摊开时,这些后果就从它显现出来。在此论证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当今教会的信,就是表面信一神,内在信三神之信,就包含了一连串的错误。由此提取出的虚假,如同雌蜘蛛所产之卵中的小蜘蛛一样多。凡在主的启示下,心智具有真正的理性之人,谁不明白这一点?但是,当通向那信的大门及其分支被“理性探究信的秘密是不合法的”这样的禁令所关闭和闩上时,谁又能看清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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