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4

494.⒁三级和四级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6

SS16.没有灵义,

SS16.没有灵义,没有人知道为何先知耶利米被吩咐为自己买一根腰带,束在腰上,但不可把它放在水中,而是藏在幼发拉底河附近的磐石穴中(耶利米书13:1-7);为何先知以赛亚被吩咐解掉腰间的麻布,脱下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为何先知以西结被吩咐用剃头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然后须发平分,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包在衣襟里,最终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为何以西结被吩咐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向右侧卧四十日,还要为自己用小麦、大麦、扁豆、小米、粗麦做糕饼,用牛粪烤着吃;与此同时还要造台筑垒攻击耶路撒冷,又围困这城(以西结书4:1–15);为何先知何西阿被吩咐两次为自己娶妓女为妻(何西阿书1:2–9; 3:2–3);以及许多类似性质的事。此外,没有灵义,谁会知道会幕的一切表示什么?如约柜、施恩座、基路伯、灯台、香坛、桌子上的陈设饼或脸饼、帷帐和幔子。没有灵义,谁会知道亚伦的圣衣、外袍、内袍、以弗得、乌陵和土明、冠冕,以及与他相关的其它许多事物表示什么?没有灵义,谁又会知道关于燔祭、祭物、素祭和奠祭,以及安息日和节期的一切吩咐表示什么?事实上,关于它们所吩咐的一切事,哪怕最小的事,无不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某种事物。从这几个例子可以清楚看出,圣言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灵义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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