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它们在严重性上属于最高级别,比前面几种严重得多。因为意愿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在前面几种里面,理解力起主导作用;人的生命本质上是其意愿的生命,形式上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原因是,意愿与爱行如一体,爱是人生命的本质,它通过诸如与其一致的那类事物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因此,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的形式。由于爱属于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故智慧无非是爱的形式;同样,真理无非是良善的形式。从人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说,从其意愿或爱发出之物主要被称为目的或动机。从其生命形式,也就是说,从其理解力及其思维发出之物则被称为打算或意图。此外,有罪主要用来称谓意愿;所以我们说,每个人都因着遗传而带有邪恶的罪性,但邪恶本身来自人,换句话说,此人要为自己的邪恶负责。这就是为何四级通奸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并作为有罪居住在通奸者里面。
564.由于在改革后的基督教界,很少有人实践悔改,所以在此有必要补充这一点:凡不审视和反省自己的人,最终不再知道何为咒诅他的邪恶和救赎他的良善,因为他没有藉以认识这一点的宗教信仰。人所没有看到、认识并承认的邪恶仍旧存留,凡存留的东西会日益根深蒂固,直到它阻塞其心智的内层。这使得人首先变得属世,然后变得感官化,最终变得肉体化。在后两种状态下,他认识不到任何咒诅的邪恶和救赎的良善。他变得像一棵长在坚硬岩石上的树,根扎在石缝中,最终因缺失水分而枯萎。
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皆具理性和道德,但通向理性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来自尘世,另一条来自天堂。人若仅循尘世而非天堂的途径通向理性与道德,那么就只在言谈举止上是理性与道德的,内在仍是动物,确切地说是野兽。因为他与地狱居民行如一体,而凡在地狱者,都具有这种性质。但人若也循天堂的途径通向理性与道德,就具有真正的理性和道德,因为他在灵、言语、身体上都是如此。言语和身体里的属灵之物就像它们里面的灵魂那样激活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功能,他还与天堂居民行如一体。因此,既有属灵的理性道德之人,也有纯属世的理性道德之人。这两类人在世间无法彼此区分,若人由于不断练习而充满虚伪,尤其如此。但天上的天使能区分他们,容易得就像区分鸽子和猫头鹰,或绵羊和老虎。
纯属世人能看到别人的善与恶,也会指责他们。但他却不审视并反省自己,故看不到自己的恶。倘若别人发现他的恶,他就会用理性官能掩藏它,就像蛇把头藏起来、钻进沙土,或像大黄蜂把自己埋进粪土中。这一切是由于邪恶的快乐造成的,这快乐包围着他,如同迷雾笼罩着沼泽,吸收并熄灭光线。地狱的快乐不是别的。它从地狱呼出,流入每个人,注入他的脚底、背部和后枕骨。当它通过头在前额,通过身体在胸部被接受时,人就成为地狱的奴隶。因为人类的大脑专注于理解和它所包含的智慧,而小脑则专注于意愿及其爱。这就是为何大脑有两个部分的原因。地狱的快乐只能通过属灵的理性和道德得以纠正、改造和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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