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它们在严重性上属于最高级别,比前面几种严重得多。因为意愿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在前面几种里面,理解力起主导作用;人的生命本质上是其意愿的生命,形式上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原因是,意愿与爱行如一体,爱是人生命的本质,它通过诸如与其一致的那类事物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因此,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的形式。由于爱属于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故智慧无非是爱的形式;同样,真理无非是良善的形式。从人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说,从其意愿或爱发出之物主要被称为目的或动机。从其生命形式,也就是说,从其理解力及其思维发出之物则被称为打算或意图。此外,有罪主要用来称谓意愿;所以我们说,每个人都因着遗传而带有邪恶的罪性,但邪恶本身来自人,换句话说,此人要为自己的邪恶负责。这就是为何四级通奸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并作为有罪居住在通奸者里面。
458.这清楚表明爱主与爱邻之间结合的性质和起源;神对人类的爱流入进来,而人对它的接受及其合作却是对邻之爱。总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番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还有: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2,23)
主所有的诫命都关系到爱邻,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行恶,而是向他行善。凡这样做的人就是爱神,神也爱他们,这和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因为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翰一书3:24;4:20,2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