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⑿四级通奸出于意愿;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视通奸为可允许和可接受的,并且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运用理解力的人。这些通奸因其源头而有别于前面的。其源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堕落意愿,也就是遗传的邪恶。一旦一个人到了自主判断这个点,他就会盲目顺从自己的意愿,即这种遗传性,而不去判断自己的行为,即通奸是否邪恶。因此,我们说,他视通奸为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它们上面运用理解力。但被称为理性通奸的那类通奸的源头是一种扭曲的理解力,犯这些通奸的,是那些确认这类行为不是罪恶的人。对后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前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在自然界的人看来,这二者的区别并不明显;但在灵界的天使看来,区别是显著的。在灵界,一般来说,所有恶人都是照着源于意愿或理解力,然后被接受并变成自己的邪恶来区分的。在地狱,他们就根据这个原则被分开;其邪恶出自理解力的地狱灵靠前居住,被称为撒旦;其邪恶出自意愿的地狱灵靠后居住,被称为魔鬼。正因这种普遍划分,圣言才提及撒旦和魔鬼。对于被称为撒旦的那些恶灵和通奸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于那些被称为魔鬼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不过,要解释这些区别,以便理解力能明白它们是不可能的,除非先知道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并给出有关心智如何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形成,以及心智如何由理解力通过意愿形成的描述。在凭理性明白上述区别之前,必须先有这方面的知识。不过,这需要一整本书。
437.如今人们相信,仁爱就是简单的行善,然后人就不会作恶;所以仁爱的第一步就是行善,其次才是不作恶。然而,事实完全相反;仁爱的第一步是弃恶,其次才是行善;因为灵界的普遍法则,并由此成为尘世的普遍法则是:人越不意欲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此,他越远离升腾一切邪恶的地狱,就越转向降下一切良善的天堂;所以,人越拒绝魔鬼,就越被主接受。人不能站在这二者之间,头朝两边摇摆,同时向双方祈求。论到这种人,主说: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16)
谁会带着一队士兵在两军之间参与战斗,同时在两边开战?谁会对邻舍心怀邪恶的同时又对他心怀良善?即便可以,邪恶也是将自己隐藏在了良善中。尽管隐藏的邪恶没有显明在行为中,但只要正确地深入思考,它仍会在很多事上显明自己。主说: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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